公告编号:2025-015证券代码:400149 证券简称:金泰5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会议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会议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洪楼西路29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 □电子通讯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复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25日(星期三)下午14:00 时。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5年6月23日15:00—2025年6月25日15:00。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七)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会会议(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 股份类别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 普通股 | 400149 | 金泰5 | 2025年6月18日 |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山东博翰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 议案编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 普通股股东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 1 | 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 2 | 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 3 | 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 4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
| 5 |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 √ |
| 6 | 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具体议案内容见本通知附件。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4);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3、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须在2025年6月24日下午16:30前传真或送达至公司,且在出席会议时应提交上述证明材料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年6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30。
(三)登记地点:济南市历城区洪楼西路29号公司证券部。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公司地址:济南市洪楼西路29号 邮政编码:250100联系电话:0531-88902341 传 真:0531-88902341 联 系 人:刘芃
(二)会议费用: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5日
公告编号:2025-015附件1: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格式)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6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姓名(法人股东单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2 | 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3 | 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4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 5 |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 |||
| 6 | 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公告编号:2025-015附件2: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持续规范公司治理,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维护了公司权益及股东权益。现将2024年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董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3次董事会,董事会的召开、决议内容的签署以及董事会权利的行使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 会议届次 | 会议时间 | 董事会会议议题 |
| 十一届六次董事会 | 2024-4-25 |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公司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无保留意见加强调事项段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委托理财的议案》。 |
| 十一届七次董事会 | 2024-6-3 |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十一届八次董事会 | 2024-8-29 | 《2024年半年度报告》 |
二、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及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责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宗旨,依法召集召开年度股东大会1次,并认真行使股东大会授予的权力,全面贯彻执行了股东大会决议的全部事项。具体如下:
| 会议届次 | 会议时间 | 股东会会议议题 |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4-6-25 |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经营情况及2025年度工作重点
(一)2024年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335.91万元,上年同期营业收入为7795.1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89%;实现营业利润为1406.92万元,上年同期营业利润为1666.4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5.5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75.52万元,上年同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07.8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1.94%。
(二)2025年度工作重点
1、2025年,公司依托子公司济南金达药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达药化”)
在品牌、产品、渠道、区位等方面的优势,深挖市场信息,积极拓展客户,适时根据市场信息调整销售价格争取更多的市场份额。通过稳定主力产品现有市场,实现公司主力产品销量稳中有升的同时,积极开拓现有产品销售渠道,努力提升小产品销售规模。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和延伸产品和业务布局,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努力提升公司业绩及偿债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2、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升信息披露工作质量,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公司相关信息,保护投资者利益。
3、公司董事会将继续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从投资者的切身利益出发,与投资者保持良好的沟通与交流,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信任,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3: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 召开会议的次数 | 2 |
| 监事会会议情况 | 监事会会议议题 |
| 十一届四次监事会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无保留意见加强调事项段审计报告涉及事项专项说明的意见》。 |
| 十一届五次监事会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 《2024年半年度报告》 |
二、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等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经理、高级管理人员认真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工作,运作较为规范,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三、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进行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批准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之规定,交易价格遵循了市场公允原则,没有发生损害非关联股东及公司利益行为。
五、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意见的独立意见
新联谊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为公司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加强调事项段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
1、监事会对本次董事会出具的关于2024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事项的专项说明无异议。
2、本次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将督促董事会推进相关工作,解决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所涉及的事项及问题,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告编号:2025-015附件4: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经新联谊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加强调事项段的审计报告,主要的财务数据和指标如下:
| 盈利能力 | 本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比例% |
| 营业收入 | 73,359,132.55 | 77,951,496.15 | -5.89% |
| 毛利率% | 56.13% | 54.60% | - |
| 归属于两网公司或退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9,755,231.30 | 11,078,170.42 | -11.94% |
| 归属于两网公司或退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9,328,353.42 | 10,898,499.04 | -14.41%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两网公司或退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 18.95% | 27.72% |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归属于两网公司或退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 | 18.12% | 27.27% | - |
| 基本每股收益 | 0.0659 | 0.0748 | -11.94% |
| 偿债能力 | 本期期末 | 上年期末 | 增减比例% |
| 资产总计 | 150,246,179.47 | 141,092,169.07 | 6.49% |
| 负债总计 | 94,936,708.47 | 96,493,669.86 | -1.61% |
| 归属于两网公司或退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56,836,986.11 | 46,126,014.32 | 23.22% |
| 归属于两网公司或退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 0.38 | 0.31 | 23.22% |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371.76% | 367.56% | - |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63.19% | 68.39% | - |
| 流动比率 | 1.35 | 1.20 | - |
| 利息保障倍数 | - | ||
| 营运情况 | 本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比例%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053,527.57 | 10,462,266.13 | 91.67% |
| 应收账款周转率 | 65.74 | 73.12 | - |
| 存货周转率 | 2.29 | 2.36 | - |
| 成长情况 | 本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比例% |
| 总资产增长率% | 6.49% | 11.47% | - |
| 营业收入增长率% | -5.89% | 3.46% | - |
| 净利润增长率% | -0.12% | -0.11% | - |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5-015附件5: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新联谊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17,922,964.45元。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规定,拟定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本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请审议。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5-015附件6: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5-015附件7: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新联谊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审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严格履行了双方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由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新联谊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