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
月
日在公司龙岩总部以现场结合视频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召开通知于10月13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廖伯寿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一、《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
票赞成,
票反对,
票弃权。监事会对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等事项。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10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