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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8-28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下午15:30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

日以短信、电话、邮件、通讯等方式通知全体与会人员。会议应到监事

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各位监事填写表决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1-6月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核销部分应收款项及其他应收款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及以前年度损益产生影响。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不涉及公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

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公告。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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