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5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第三次调整并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两人退休(以下简称“上述人员”),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第二条“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中第二款之相关规定,需回购注销上述人员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董事会同意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7.93元/股调整为
16.27元/股;回购注销上述人员尚持有该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3,336股(每人各自持有16,668股)。2025年12月5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表决通过了上述议案。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将减少注册资本33,336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人可采用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5年12月6日至2026年1月19日。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为准。
2、联系方式: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天衢西路24号华鲁恒升科技研发园
(2)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3)联系电话:0534-2465426
(4)联系传真:0534-2465017
(5)电子邮箱:hlhszq@hl-hengsheng.com特此公告。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