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材料
广东·广州2025年
月
日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确保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顺利召开,特制定股东会须知如下,望出席股东会的全体人员遵守执行:
一、股东参加股东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权益;
二、股东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利益、以确保会议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但需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
四、任何人不得扰乱会议的正常秩序和会议程序;会议期间请关闭手机或将其调至震动状态。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议程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1月18日(星期二)15:00开始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海洲路
号TCL大厦
层公司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日期:2025年11月18日(星期二)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五、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1日
六、参加会议对象:
(一)截至2025年
月
日(星期二)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其他人员。
七、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介绍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代表及所持股份数
(二)审议会议提案并表决
| 序号 | 审议议案 |
| 1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2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变更工商登记事宜的议案 |
(三)统计并宣读表决结果
(四)签署相关文件
(五)宣读本次股东会决议
(六)宣读法律意见书
(七)会议结束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美华联系电话:0759-2532338指定传真:0759-2532339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海洲路
号TCL大厦
层邮政编码:510220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
月
日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材料之议案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在公司2024年度财务、内控审计过程中,坚持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对规范公司财务运作、内部控制起到积极作用。
为保持公司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拟续聘利安达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相关审计费用授权公司经理层依据其服务质量及市场价格确定,并授权公司经营层与利安达签订相关协议。相关内容详见2025年10月3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冠豪高新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本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8日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材料之议案二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变更工商登
记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4年8月20日至信息披露日,公司合计回购注销了10,557,0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注册资本相应减少10,557,000元,变更为1,750,279,233元。针对公司注册资本、总股本变更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并提请授权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项,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5年10月3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冠豪高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本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