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材料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目录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议程 ...... 2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 4
议案之一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6
议案之二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10
议案之三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5
议案之四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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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议程
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2日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888号研发大楼三楼会议室参会人员:股权登记日公司在册股东或委托代理人;
公司董事、高管及见证律师主持人:董事长吴顺勇内容:
一、全体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出席会议的董事及列席会议高管人员签到;
二、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会开始,介绍出席现场会议人员情况;
三、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四、选举会议监票人;
五、宣读本次股东会相关议案:
六、现场股东开始逐项审议并表决各项议案,表决结果填写在议案表决书上;
七、休会,统计现场投票结果并等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结果;
| 序号 | 议案内容 | 宣读人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 1 | 《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徐旭中 |
| 2 | 《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徐旭中 |
| 累积投票议案 | ||
| 3 | 《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杜世武 |
| 4 | 《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杜世武 |
八、复会,监票人宣读表决结果;
九、董事会秘书宣读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参会人员发言;
十二、签署会议决议等相关文件;
十三、大会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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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本次会议的组织方式
1、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依法召集,由公司董事长吴顺勇先生主持。
2、出席本次会议的是截至2025年12月15日下午3: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本公司董事、见证律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3、本次会议行使《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股东会的职权。
二、会议的表决方式
1、本次会议议案表决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的平台,股东可以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网络投票方式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6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5-030号公告。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按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3、本次会议对所列议案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4、本次会议现场方式采用记名填表投票方式表决。全部议案宣读后,开始填票表决,由监票人收集《议案表决书》,并进行汇总后统计投票结果。
5、现场表决统计期间,会议推选股东代表2名,与见证律师一同负责监票和计票,由监票人当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监票人和见证律师共同在《议案表决
结果记录》上签名。本次会议最终表决结果需由现场和网络表决合并统计。
6、议案表决结果由监票人当场公布并宣布该议案是否通过。
三、要求和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人员应遵守会场纪律。
2、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有质询、意见或建议时,应举手示意,得到会议主持人的同意后发言。
3、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应认真审议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行使好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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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2日
议案之一
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公司《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鉴于原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聘期已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对审计服务的需求,经审慎评估及友好沟通,经履行相关程序,公司拟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1年。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决定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宜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容诚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容诚所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首席合伙人为高峰,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数量为116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69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89人。
3.业务规模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101,43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9,94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5,625万元。2024年度,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205家,收费总额16,963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1)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2024年度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7家。4.投资者保护能力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5.诚信记录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纪律处分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先丹先生,2005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7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23年至今在中汇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5家,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赵超方先生,2021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24年至今在中汇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会英女士,200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年开始在中汇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过1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项目合伙人陈先丹、签字注册会计师赵超方、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会英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公司拟支付中汇所2025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4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8万元,费用合计为63万元,与公司2024年度支付的审计费用一致。本次审计费用是参考市场定价原则,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公司原聘请的容诚所累计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3年。此期间容诚所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公允地发表审计意见,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2024年度容诚所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原会计师事务所容诚所聘期已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对审计服务的需求,经审慎评估及友好沟通,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拟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公司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容诚所及中汇所进行了充
分沟通,双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变更无异议。
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及相关执业准则有关规定,积极做好后续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中汇所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以及独立性等方面的综合考量,认为中汇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需要,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聘请中汇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拟聘任中汇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1年。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决定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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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5年12月22日
议案之二
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公司《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12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吴顺勇先生、樊海彬先生、陈炜先生、张益奎先生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在审议时一致表决通过。
本议案现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表一: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单位:万元)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5年预计金额 | 2025年实际发生额(1-10月)未经审计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非标设备,接受提供劳务、技术服务 | 合肥通用院 | 2,300.00 | 476.54 | 据实结算 |
| 国机集团内其他关联方 | 700.00 | 4.33 | 据实结算 | |
| 小计 | 3,000.00 | 480.87 |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资产及劳务技术服务 | 合肥通用院及其子公司 | 65,000.00 | 36,424.06 | 据实结算 |
| 国机集团内其他关联方 | 1,500.00 | - | 据实结算 | |
| 小计 | 66,500.00 | 36,424.06 | ||
| 向关联人出租房屋建筑物、设备,转供 | 合肥通用院及其子公司 | 300.00 | 154.40 |
| 水电 | |||
| 从关联人租赁房屋建筑物、设备,转供水电等 | 合肥通用院及其子公司 | 650.00 | 348.68 |
| 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存款利息收入 | 国机财务 | 700.00 | 670.04 |
| 手续费 | 国机财务 | 10.00 | - |
| 合计 | 71,160.00 | 38,078.05 | |
(三)预计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结合预计的公司2026年经营情况,预计2026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包括关联销售收入实际实现额和关联采购实际执行额)7.14亿元。表二: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销售、采购额计划(单位:万元)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6年预计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2025年实际发生额(1-10月)未经审计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非标设备,接受提供劳务、技术服务 | 合肥通用院及其子公司 | 2,000.00 | 2.67% | 476.54 | 1.06% | 预计发生业务增加 |
| 国机集团内其他关联方 | 1,500.00 | 2.00% | 4.33 | 0.01% | 预计发生业务增加 | |
| 小计 | 3,500.00 | 4.67% | 480.87 | 1.07% |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资产及劳务技术服务 | 合肥通用院及其子公司 | 64,000.00 | 74.42% | 36,424.06 | 65.09% | 预计发生业务增加 |
| 国机集团内其他关联方 | 2,000.00 | 2.33% | - | 0.00% | ||
| 小计 | 66,000.00 | 76.74% | 36,424.06 | 65.09% | ||
| 向关联人出租房屋建筑物、设备,转供水电 | 合肥通用院及其子公司 | 510.00 | 57.56% | 154.40 | 35.79% | |
| 从关联人租赁房屋建筑物、设备,转供水电等 | 合肥通用院及其子公司 | 600.00 | 100.00% | 348.68 | 100.00% |
| 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存款利息收入 | 国机财务 | 820.00 | 96.47% | 670.04 | 98.50% |
| 手续费 | 国机财务 | 10.00 | 50.00% | - | 0.00% |
| 合计 | 71,440.00 | —— | 38,078.05 | ||
备注: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中,相同类别的交易可在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之间调剂使用,即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国机集团”)范围内企业的额度可以在国机集团范围内成员企业之间调剂使用。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简称“合肥通用院”),负责人:徐双庆;注册资本:75,9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石油化工及通用设备、机电设备及备件的设计、开发、制造、工程承包、产品性能检测、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销售;科技资料出版发行;机电产品、仪器仪表、金属材料、非金属材料的销售、加工;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经营的产品及原材料的进出口贸易;民用改装车的生产、销售;承包境外机电行业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消毒器械研制与生产;房屋、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注册地:合肥市长江西路888号;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肥通用院本部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35.60亿元,净资产23.06亿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11.21亿元,净利润3.03亿元。
关联关系: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36.82%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情形,是公司关联法人。
2、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国机财务”),负责人:赵建国;注册资本:175,000万元;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3号;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
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保险代理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557.68亿元,净资产42.55亿元,营业收入11.31亿元,净利润2.59亿元。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与国机财务同为国机集团成员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情形,是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人的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日常交往中能够遵守合同约定,不会形成公司的坏账损失。
四、关联交易的原则
市场原则:双方产品、服务的采购或销售,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双方的交易价格。
书面原则:全部交易,均以书面合同、协议、供应计划等书面文件为依据。
公开原则: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回避原则:关联股东在公司股东会审议本关联交易预案时,遵守回避表决的要求。
公司如采购货物或劳务,公司关联方可作为供应商参与公平竞争。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属于根据公司需求进行的购销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交易价格采取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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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5年12月22日
议案之三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经股东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徐双庆先生、吴顺勇先生、樊海彬先生、陈炜先生、张益奎先生、王斯琛女士6人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本届董事任期三年。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经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上述被提名人的资格进行了核查,确认上述董事候选人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7名(含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4名。本次股东会将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出6名非独立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张德友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经股东会选举的4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第九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会决议生效后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审议(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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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5年12月22日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徐双庆先生,1985年8月生,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学位,中共党员,正高级工程师。2013年1月至2016年12月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科研与信息化管理部、压力容器与管道技术基础研究部专业技术人员;2016年12月至2024年12月历任国家压力容器与管道安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助理(院中层副职级),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压力容器与管道技术基础研究部副部长、科研经营与质量安全管理部(2020年12月更名为科研与质量管理部(军工与保密办公室))副部长(主持工作,院中层正职级)、科研与质量管理部(军工与保密办公室)部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24年12月至2025年9月任重庆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25年6月至2025年9月任中国机械工业仪器仪表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2025年9月至今任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吴顺勇先生,1978年7月生,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中共党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2000年7月至2011年12月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储运与换热化工装备工程部、经营管理部环保项目处工程技术人员;2011年12月至2023年2月历任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节能环保开发部副部长、部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长,合肥通用环境控制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环保工程事业部部长、总经理、董事;2023年2月至今任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2023年2月至今任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樊海彬先生,1980年3月生,本科学历,硕士学位,中共党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2003年7月至2011年12月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制冷空调与环境控制研究所技术人员;2011年12月至2025年7
月历任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制冷空调与环境控制研究所所长助理、所长、副总经理、党委委员、董事会秘书,合肥通用环境控制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制冷空调事业部(2019年7月更名为制冷空调事业部(包装机械事业部))部长、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总经理,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副董事长,合肥通用特种材料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徽省机械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工业锅炉研究所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2025年7月至今任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安徽省冶金设计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23年2月至今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
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3、陈炜先生,1980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硕士学位,中共党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2002年7月至2014年12月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特种设备检验站工程技术人员;2014年12月至2024年12月历任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压力容器与管道技术基础研究部部长助理、副部长(主持工作)、部长、副总经理,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特种设备检验站副站长,合肥通安工程机械设备监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执行董事,国机特种设备检验有限公司董事,合肥通用特种材料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燕山石化特种设备检验有限公司董事长;2024年12月至今任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合肥通安工程机械设备监理有限公司董事,合肥通用特种材料设备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燕山石化特种设备检验有限公司董事长,国机特种设备检验有限公司董事;2024年5月至今任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5、张益奎先生,1971年4月出生,省(区、市)委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1991年7月至1998年3月西南化机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1998年3月至2024年11月历任西南化机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助理、副主任兼审计科长、主任兼审计科长,
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会计科副科长、科长,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党支部书记、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成本管理办公室副主任,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德阳万航模锻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中国机械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监事、董事、党委委员,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资产财务部部长、党支部书记,国机重装成都重型机械有限公司监事,中国重型机械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党委委员,中国重型机械研究院股份公司党委委员、财务总监、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2024年11月至2025年6月任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通用机械关键核心基础件创新中心(安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25年6月至今任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通用机械关键核心基础件创新中心(安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25年6月至今任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
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6、王斯琛女士,汉族,1987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2012年5月参加工作,高级经济师,2012年5月至2022年10月,历任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业务员、副主任、主任、董事会秘书等职;2022年10月至2024年2月,历任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合肥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等职;2024年2月至今任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办公室主任,合肥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22年12月至今任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议案之四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何承厚先生、王金娥女士、龚宏女士、宋方红先生4人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届董事任期三年,任期自股东会决议生效后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经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上述被提名人的资格进行了核查,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预审核通过。确认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会,请各位股东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2月22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何承厚先生,1965年11月出生,汉族,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6年至1991年在中国石化燕山石油化工公司工程师;1991年至今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处长、集团公司高级专家。2022年12月至今任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2、王金娥女士,1957年8月出生,汉族,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2年1月至2013年12月任中石油大庆石化分公司工程师、副总经理;2013年12月至2017年12月任中石油哈尔滨石化分公司党委书记;2017年12月至2020年12月任辽宁宝来企业集团工程总指挥;2020年8月至2024年12月任辽宁金发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4年12月至2025年6月任辽宁金发科技有限公司首席设备专家。2025年7月至今任璞烯晶新能源材料(上海)有限公司顾问咨询与战略决策委员会主任。2022年12月至今任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4、龚宏女士,1963年1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1年9月至1986年7月清华大学机械工程系焊接专业;1986年8月至2002年12月中国石化北京设计院,石化设备及压力容器设计,石化设备技术研发,工程师、高工、教授级高工;2003年1月至2018年12月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科技部,组织石化装备、储运、安全、环保技术研发及应用,处长。2019年1月退休。国家科技部重点专项自然灾害防控及公共安全总体专家组成员。获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科技进步一、二、三等奖十余项,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十余件。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5、宋方红先生,1973年5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2005年任福记食品控股有限公司风险管理总监;2008年任杉德银卡通信息管理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主任;2010年任上海立信锐思信息管理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咨询总监;2013年至今担任上海财苑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先后为近百家大中型企业及上市公司,近十家IPO公司提供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咨询服务,2016年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审计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政局成功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他主编的《中小企业经营与风险管理实务》、《中小企业系统管理与危机应对实务》、《企业内部控制手册》、《廉政风险防控手册》、《行政单位内部控制手册》、《内部控制评价指引手册》六部著作,由经济管理出版社出版发行。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