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96号)批复,公司于2025年6月以人民币12.18元/股的发行价格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共计106,732,348股,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1,299,999,998.64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0,629,936.1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289,370,062.4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6月26日全部到账,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500464号)。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 募集资金余额 |
| 1 | 清洁能源装备提质扩能项目 | 57,202.00 | 56,601.00 | 14,790.47 | 41,810.53 |
| 2 | 创新中心及智能制造基地项目 | 49,970.00 | 48,657.00 | 29,759.32 | 18,897.68 |
| 3 | 新能源汽车减振制品能力提升项目 | 14,121.00 | 14,000.00 | 8,521.24 | 5,478.76 |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10,000.00 | 9,679.01 | 3,358.76 | 6,320.25 |
| 合计 | 131,293.00 | 128,937.01 | 56,429.79 | 72,507.22 | |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结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前需要资金时,公司会及时将用于临时补流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的进展。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且临时补流将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实施。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26年3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