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3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黄姑山路4号公司三楼大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985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664,288,522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39.9195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对本次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公司董事长陈向东先生通过视频连线出席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会议由副董事长郑少波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5人,列席15人;
2、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陈越先生、副总经理吴建兴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A股 | 645,149,732 | 97.1189 | 18,964,290 | 2.8548 | 174,500 | 0.0263 |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重大经营和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A股 | 644,995,932 | 97.0958 | 18,899,190 | 2.8450 | 393,400 | 0.0592 |
、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1-6月公司与士兰集科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A股 | 639,233,507 | 99.6739 | 1,712,553 | 0.2670 | 378,700 | 0.0591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3 | 关于2026年1-6月公司与士兰集科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 112,590,012 | 98.1765 | 1,712,553 | 1.4933 | 378,700 | 0.3302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议案3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参与投票的关联股东陈向东、范伟宏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胡敏、孙嘉潞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2月31日?上网公告文件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