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利电气(600468)_公司公告_百利电气: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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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利电气: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0-14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权益变动方向比例增加□比例减少?
权益变动前合计比例57.00%
权益变动后合计比例56.00%
本次变动是否违反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否?
是否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是□否?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其他5%以上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并口径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仅适用于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投资者身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天津市鑫皓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直接持股股东?911201067004455536□不适用

天津市鑫皓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天津百利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液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3.一致行动人信息

一致行动人名称投资者身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天津液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直接持股股东?91120000103068841D□不适用
天津百利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直接持股股东?9112000030039577XY□不适用

二、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天津市鑫皓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皓投资”)持有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4,267,8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23%。鑫皓投资计划自2025年8月4日至2025年11月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为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00%,即不超过21,754,706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2日披露的《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0月9日,鑫皓投资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0,030,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2%,鑫皓投资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从2.23%减少至1.31%,鑫皓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从57.92%减少至57.00%,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

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收到鑫皓投资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13日期间,鑫皓投资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0,877,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鑫皓投资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从1.31%减少至0.31%,鑫皓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从57.00%减少至56.00%,本次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具体情况如下:

投资者名称变动前股数(万股)变动前比例(%)变动后股数(万股)变动后比例(%)权益变动方式权益变动的时间区间
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天津市鑫皓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423.77311.31%336.03310.31%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其他:____(请注明)2025/10/10-2025/10/13
未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天津液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57,960.687053.29%57,960.687053.29%//
天津百利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2,616.46112.41%2,616.46112.41%//
合计62,000.921257.00%60,913.181256.00%//

注:若有尾差,则是因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

2.本次权益变动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

3.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4.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5.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事项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减持计划尚未执行完毕。在减持期间内,公司将继续督促相关方严格遵守上述有关规定及承诺,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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