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4元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动,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公司(母公司)2025年初报表中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为1,288,398,300.72元,减去分配2024年年度现金红利275,671,241.12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12,727,059.6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将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40元(含税)。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405,398,884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97,295,732.16元(含税),占公司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2.07%。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制定并实施具体的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
(二)监事会意见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有关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三、相关风险提示公司在制订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时,综合考虑了生产经营、项目投资对资金的需求,本次现金分红对公司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没有影响。特此公告。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