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 姓名 | 离任职务 | 离任时间 | 原定任期到期日 | 离任原因 | 是否继续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 | 具体职务(如适用) | 是否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
| 王爱民 | 高级副总裁 | 2025年10月23日 | 2027年9月12日 | 退休 | 否 | 不适用 | 否 |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高级副总裁王爱民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王爱民先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高级副总裁一职。王爱民先生所负责的相关工作已进行了良好交接,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运行。
公司及董事会谨对王爱民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经营发展所作出的积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