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8月21日在武汉烽火科技园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
日以书面方式发送至董事会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
名,实到董事
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曾军先生主持。会议经过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摘要刊登于同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二、以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资格及2024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并经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642名激励对象中56人因个人原因已主动辞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除已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对象外,其余1586名激励对象中的1569人考核分数达到90分以上(含90分);16人考核分数达到80分(含80分)不满90分;1人考核分数达到
分(含
分)不满
分。
曾军、蓝海两名董事属于《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四、以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回购并注销56名已离职对象已获授且未解锁的
59.364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并注销
名因2024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不符合全部解锁要求,确认其第三期不可解锁部分合计3.9474万股限制性股票;此次共计回购注销
63.3114万股限制性股票。曾军、蓝海两名董事属于《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关于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43)。
五、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该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曾军、马建成、肖希、胡泊、蓝海按规定予以回避。
特此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