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能源(600508)_公司公告_上海能源: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

上海能源: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23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司代码:600508公司简称:上海能源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2025年上半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60,149,511.4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073,199,372.15元,扣除2025年上半年已分配的2024年度普通股股利144,543,600.00元,2025年6月底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088,805,283.63元。

公司以2025年6月底总股本72,271.8万股为基数,拟向公司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元(含税),共送出现金红利65,044,620.00元,母公司剩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7,023,760,663.63元用于以后年度分配。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能源600508-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段建军黄耀盟
电话021-68864621021-68864621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101室)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101室)
电子信箱sh600508@263.netsh600508@263.net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19,390,898,131.2119,688,050,576.37-1.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2,853,885,383.4812,809,518,803.390.35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3,498,049,500.864,854,298,108.08-27.94
利润总额240,814,418.92625,601,552.33-61.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5,406,249.00471,620,770.90-56.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99,223,418.89470,015,624.10-57.6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1,087,717.79465,112,514.51-63.2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603.70减少2.10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80.65-56.9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38,543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62.59452,329,2330
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国有法人4.5733,000,8960未知
赵加冬境内自然人1.228,800,0000未知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0.926,630,4550未知
温少如境内自然人0.785,619,3920未知
孟庆亮境内自然人0.654,680,0000未知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中证煤炭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624,478,5040未知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372,655,6430未知
张伟实境内自然人0.352,521,3500未知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292,097,7440未知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在上述股东中,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其余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其余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未知。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