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由5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吴娜担任主 任委员,董事吴凤东、朱世艳、独立董事朱凤山、朱义军任委员。 2026 年2 月11 日,吴凤东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 会委员职务。
2025 年,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要求及《公司法》《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勤勉尽责,恪 尽职守,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按时出席在年度内召开的董事 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并发表相关意见或建议。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 年度会议召开 情况
(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 年第一次 会议。2025 年3 月20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 理委员会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 务报告审计情况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4 年度ESG 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5 年度 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的议案》 《关于2024 年度中煤财务有限责任 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听取了《关于2025 年度公司 内部审计项目计划的汇报》,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 年第二次 会议。2025 年4 月24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 理委员会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5 年第一季 度报告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 年第三次 会议。2025 年5 月11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 理委员会2025 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 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 年第四次 会议。2025 年8 月21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 理委员会202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半年 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5 年半年度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 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 年第五次 会议。2025 年10 月27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 管理委员会2025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 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 年第六次 会议。2025 年12 月29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
管理委员会2025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能源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计划安排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 年日常关联交 易执行情况及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安排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中 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的议案》;听取了《关于上海能源2025 年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 的汇报》 《关于上海能源2025 年企业内控体系工作报告的汇报》, 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年报审计期间,各位委员 还通过电话会议、邮件及专业委员会会议等形式多次了解审计工 作的进展,对公司财务报告等发表了审阅意见。
二、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 年第一次会议于2025 年3 月20 日以现场+视频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5 年度 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的议案》。公司应参加表决委员5 人,实际 参加表决委员5 人,符合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 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了解公司 及所在行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在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 立性和诚信情况等方面均能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 实际需求;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审计工作的稳健性,保证审计质量和 效率;经双方协商,拟定2025 年财务审计费用为65 万元(含税) (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5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5 万元)。
(二)审阅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情况。公司董事会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为: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计的2024 年度财务报告基本反映了公司截至2024 年 12 月31 日的资产负债情况和2024 年度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同意2024 年度财务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年报审计期间,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还通过电话、邮件或专业委员会会 议的形式多次了解审计工作的进展,对公司财务报告等发表了审 阅意见。
(三)承接原监事会职能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 委员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了监督、检查 和指导的职责。特别是在公司治理结构优化、承接原监事会监督 职能的背景下,委员会进一步加强了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风险管理及重大事项的审查力度,切实发挥了在公司监督体系中 的核心作用。
三、总体评价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委 员会相应职责。
特此报告。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 吴 娜
朱世艳
朱凤山
朱义军
2026 年3 月2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