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药玻(600529)_公司公告_山东药玻: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拟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公告(2025-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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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药玻: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拟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公告(2025-064)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24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拟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章程》修订内容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修订《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序号修订前修订后
1第八条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第八条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法定代表人由公司董事会确认;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可以变更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经办人员可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其他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的意见或要求,对本次修订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该等具体执行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变更法定代表人

基于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及进一步加强公司经营管理的考虑,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治理的实际需求,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决定由总经理张军先生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本决定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章程》修订案后生效。

特此公告。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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