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药玻(600529)_公司公告_山东药玻:第十一届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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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3-07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2025 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孙宗彬、顾维军、陈茂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 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孙宗彬、顾维军、陈茂鑫的任职经历以及个人签 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 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 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 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特此公告。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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