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药玻(600529)_公司公告_山东药玻: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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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药玻: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07

编号:2026-015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涉及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山东药玻”)已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 告、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将对上述报告中合并利润表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进行追溯调整,并同步修订财务报表和附注相关数据,不会 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利润总额、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和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产生影响,不影响母公司利润表、合 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不会导致公司已 披露的定期报告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说明

公司全资子公司沂源新康贸易有限公司部分贸易业务收入确认 过程中,判断公司作为主要责任人,采用了总额法核算。经公司组织 相关人员重新深入学习会计准则及梳理业务流程,为更严谨地执行 《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的有关规定,公司对部分贸易业务

的交易实质进行了更加严格的判断,基于审慎性原则,将部分贸易业 务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

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 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 号 -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将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 正,并对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 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合并利润表营业 收入、营业成本进行追溯调整,并同步修订财务报表和附注相关数据。 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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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 年度 | 营业收入 | 4,982,198,167.78 | -211,348,582.41 | 4,770,849,585.37 |

| 营业成本 | 3,585,499,473.26 | -211,348,582.41 | 3,374,150,890.85 |

| 2024 年度 | 营业收入 | 5,125,270,640.68 | -220,358,284.99 | 4,904,912,355.69 |

| 营业成本 | 3,499,338,477.09 | -220,358,284.99 | 3,278,980,192.10 |

| 2025 年第一季度 | 营业收入 | 1,242,455,243.50 | -71,270,527.19 | 1,171,184,716.31 |

| 营业成本 | 867,166,737.37 | -71,270,527.19 | 795,896,210.18 |

| 2025 年半年度 | 营业收入 | 2,373,844,830.37 | -123,636,011.55 | 2,250,208,818.82 |

| 营业成本 | 1,622,904,283.33 | -123,636,011.55 | 1,499,268,271.78 |

| 2025 年前三季度 | 营业收入 | 3,400,516,917.76 | -48,446,846.53 | 3,352,070,071.23 |

| 营业成本 | 2,275,678,059.10 | -48,446,846.53 | 2,227,231,212.57 |

详细的财务报表和附注调整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 3 月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山东 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相 关附注》。

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仅影响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年度报 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 年第三季度报 告中合并利润表的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不会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 利润总额、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经营活动现金流 量净额产生影响,不影响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定期报告出现盈亏 性质的改变,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涉及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 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为2025 年全资子公司沂源新康贸易有限公司 部分贸易业务收入确认方法的更正引起的相关报表中营业收入、营业 成本科目的调整,不会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利润总额、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造成影响,不会 导致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年度财务报表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亦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 够更加客观、准确、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本次前期 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是必要的、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公司对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 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对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司

已深刻反思,并将持续加强对《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 习,提升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四、审批程序

1、审计委员会

公司于2026 年3 月5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2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同意 提交董事会审议,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 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 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董事会

公司于2026 年3 月5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认为:本次对前期会计 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 差错更正》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 号--财务 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 能够更加客观、准确、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利于 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 议案。公司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公司财务管控、规范会计

核算,避免类似事件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项议案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会计师事务所鉴证结论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山东省药用玻璃 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重要前期差错更正的鉴证报告》,认为:山东 药玻公司管理层编制的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说明在所有重大方 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 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 号--财务 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5 年修订)》的规定,公允反映了山东药 玻公司2025 年度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

六、备查文件

议; 1、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

2、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山东省药用玻璃股 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重要前期差错更正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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