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有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3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徐汇区田州路99号13号楼11楼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201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305,670,427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39.4454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嵇敏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6人。
2、董事会秘书葛欣颖女士出席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A股 | 305,314,192 | 99.8835 | 275,535 | 0.0901 | 80,700 | 0.0264 |
2、议案名称:关于调整总裁岗位基本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A股 | 24,087,962 | 33.1269 | 550,235 | 0.7567 | 48,075,927 | 66.1164 |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A股 | 257,097,965 | 84.1095 | 473,835 | 0.1550 | 48,098,627 | 15.7355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1 |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4,364,162 | 98.5589 | 275,535 | 1.1146 | 80,700 | 0.3265 |
| 2 | 关于调整总裁岗位基本薪酬的议案 | 24,087,962 | 97.4416 | 550,235 | 2.2258 | 82,200 | 0.3326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共审议3项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3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议案2未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表决不通过。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1、议案2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3、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方式。
4、回避表决的情况:上海韵简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饰杰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丽水新诚新创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丽水农帮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予适贸易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对议案2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双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席向阳律师、张丽华律师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上网公告文件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