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缘药业(600557)_公司公告_康缘药业: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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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缘药业: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1-13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肖伟先生的一致行动人肖立皓先生、赵诗文女士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近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以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合计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41%,累计增持金额1,252,109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增持不触及权益变动报告义务。

?本次增持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近日接到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80,000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增持主体名称肖立皓
增持主体身份控股股东或实控人?是?否控股股东或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是?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其他:__________
增持前持股数量0股
增持前持股比例(占总股本)0%

增持主体名称

增持主体名称赵诗文
增持主体身份控股股东或实控人?是?否控股股东或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其他:__________
增持前持股数量0股
增持前持股比例(占总股本)0%

上述增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江苏康缘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康缘集团”)176,173,46731.1173公司实际控制人肖伟先生之控股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
上海银叶投资有限公司-银叶攻玉1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叶攻玉10号基金”)11,945,1962.1099康缘集团通过上海银叶投资有限公司设立并全额认购银叶攻玉10号基金份额
肖伟17,003,2323.0033公司实际控制人
南京康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南京康竹”)2,478,7000.4378南京康竹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江苏康仁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系康缘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肖立皓00肖伟先生之亲属
赵诗文00
合计207,600,59536.6683/

二、增持股份情况

增持主体名称肖立皓
增持股份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
增持股份实施期间2025年11月10日
增持股份对应方式及数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40,000股
增持股份金额625,579元(不含交易费用)
增持股份比例(占总股本)0.0071%
增持完成后增持主体(及其207,680,595股
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
增持完成后增持主体(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36.6824%

增持主体名称

增持主体名称赵诗文
增持股份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
增持股份实施期间2025年11月10日
增持股份对应方式及数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40,000股
增持股份金额626,530元(不含交易费用)
增持股份比例(占总股本)0.0071%
增持完成后增持主体(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207,680,595股
增持完成后增持主体(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36.6824%

本次增持后,肖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后续暂无增持计划,如未来有增持计划或增持行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增持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增持的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行为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增持情况进行披露;本次增持依法免于发出要约。

四、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

2、实施本次增持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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