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生电子(600570)_公司公告_恒生电子: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田素华)

时间:2026年3月26日

恒生电子: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田素华)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28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田素华述职报告

作为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2025年的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田素华,男,1969年出生,毕业于复旦大学世界经济专业,获经济学博士学位;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商学院国家教育部公派访问学者。现任复旦大学世界经济专业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和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2015-2024)、复旦大学世界经济系副系主任(2009-2014)。兼任中国美国经济学会副会长(2023年至今)、教育部经济与贸易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2018年至今)、中国世界经济学会常务理事(2016年至今)、上海市世界经济学会国际投资专委会主任(2017年至今)、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现任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通过进行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年度自查,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性的规定,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并已将自查情况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履职情况

董事姓名是否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会的次数
田素华884000

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每次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审阅所有议案和事项,提前做好充足准备,并积极参与讨论,提出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公司各项运作合法合规,董事会的各项议案符合公司发展的需求及广大股东的利益,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议题及相关事项提出异议,未发生在议案表决时弃权或反对的情形。本人在2025年任职期间内,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1、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的情况;2、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3、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4、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二)报告期内参与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设立有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投资委员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本人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担任成员。在各个专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中,本人均认真履行了职责,具体参加会议的情况如下:

(1)报告期内参与审计委员会1次会议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2025年12月31日听取汇报:《恒生电子2025年报审计计划》、《恒生电子2025年度预查小结汇报》

(2)报告期内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次会议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2025年6月11日审议《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延长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经与会委员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议案,同意递交董事会审议
2025年8月20日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经与会委员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议案,同意递交董事会审议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5年9月17日审议《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公司2022年、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未解锁份额对应股份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经与会委员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议案,同意递交董事会审议

(3)报告期内参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1次会议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2025年4月28日审议《公司2024年可持续发展报告》经与会委员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议案,同意递交董事会审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会议召开前,本人依托专业研究背景与履职经验,全面、深入研读本次会议各项议案及相关资料,主动与公司管理层、各相关部门充分沟通,了解议案背景与核心内容,为科学审慎表决做好充分准备。审议期间,本人严格审阅议案,立足专业视角审慎研判、理性分析,积极参与董事会讨论并提出专业意见与合理化建议,以扎实的学术素养与专业能力助力董事会合规、高效、科学决策,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监督、核查与建言献策的职责。

(四)公司对独立董事工作的支持情况2025年度,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履职保障工作,规范高效组织各项会议,

及时、完整、准确传递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主动汇报公司经营管理、财务运行及内控建设等情况,为独立董事全面了解公司状况、依法行使职权提供了充分、必要的工作条件与便利支持。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对独立董事履职工作全程积极配合、高效响应,履职环境独立、顺畅、透明,不存在任何妨碍独立董事独立、公正、勤勉履行职责的情形。

(五)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2025年度,本人坚持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常态化沟通,持续跟踪公司经营管理、财务运行与内部控制情况。本人充分发挥经济学专业优势与学术研究专长,积极参与公司治理相关工作,围绕公司制度建设、规范运作、经营决策等重点事项开展专业研判,为公司优化治理结构、完善内控体系、提升管理效能提供专业意见。针对公司重大经营事项、制度修订及业务发展等关键工作,主动提供专业咨询与合理化建议,助力公司提升科学决策水平与风险防控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专业支撑。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2025年度,本人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向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建言献策,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重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本人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事项予以持续关注与审慎研判,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及发展战略。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年度,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现金分红情况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现金分红相关指引及《公司章程》规定,本人审慎查阅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相关资料。经核查,该预案贴合公司当期经营发展实际,制定流程合规,在保障公司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资金需求的同时,兼顾了全体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审议长期激励计划

2025年度,公司持续推进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工作。本人对公司激励方案进行了审慎审查,认为公司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公司治理与长效运营机制,完善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分配制度,吸引和稳定优秀人才,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始终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内部控制建设与执行、董事会决议落实、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及业务发展等关键事项,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监督职能,推动董事会决策科学规范、合法有效,为公司经营决策与风险防控提供专业意见与支持。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严格遵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监管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持续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合法权益。同时,进一步发挥专业优势,积极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助力董事会科学决策,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田素华日期:2026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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