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
提示性公告
本次股东减持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一)身份类别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说明: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因胡季强先生为康恩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恩贝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两者系一致行动人。
| 权益变动方向 | 比例增加□比例减少? |
| 权益变动前合计比例 | 13.944% |
| 权益变动后合计比例 | 12.992% |
| 本次变动是否违反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否? |
| 是否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投资者身份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康恩贝集团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 ?91330000142938002J |
| 胡季强 | □控股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 ?不适用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其他5%以上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合并口径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仅适用于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
|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其他5%以上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并口径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仅适用于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 |
二、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一)前次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情况2025年8月25日至8月27日,股东胡季强先生减持其所持浙江康恩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份5,024,100股,导致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胡季强先生、康恩贝集团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由357,010,256股减少至351,986,1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14.143%减少至
13.944%,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刻度,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做了公告披露。
(二)本次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情况
2025年11月6日,公司收到胡季强先生与康恩贝集团联合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暨权益变动触及1%的告知函》,2025年9月4日至11月6日期间,胡季强先生与康恩贝集团分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221,600股、20,540,000股,减持均价分别为4.58元/股、4.63元/股,合计减持23,761,600股,减持比例占公司现总股本2,526,416,701股(按2025年11月5日公司总股本计)的0.941%,导致胡季强先生及康恩贝集团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351,986,156股减少至328,224,5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13.944%减少至占现总股本的12.992%,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刻度。具体情况如下:
三、有关说明
(一)公司已于2025年8月16日披露临2025-041号《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因康恩贝集团发展自身业务的资金需求,计划于2025年9月8日起至12月7日的3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5,242,673股,拟减持比例合计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1%。
| 投资者名称 | 变动前股数(股) | 变动前比例(%) | 变动后股数(股) | 变动后比例(%) | 权益变动方式 | 权益变动的时间区间 |
| 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 ||||||
| 康恩贝集团 | 254,431,171 | 10.079 | 233,891,171 | 9.258% |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其他□ | 2025/10/23-2025/11/6 |
| 胡季强 | 97,554,985 | 3.865 | 94,333,385 | 3.734% |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其他□ | 2025/9/4-2025/11/6 |
| 合计 | 351,986,156 | 13.944 | 328,224,556 | 12.992% | —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康恩贝集团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督促其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二条规定,因胡季强先生本次减持其股票账户中所持本公司股份的性质为其分别于2012年、2015年参与认购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不适用该指引第十条有关股东减持股份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的规定。
(三)公司总股本的变动系股东减持在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期间,激励对象持续行权导致公司总股本的增大。
(四)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五)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其相关承诺的情形。
(六)本次权益变动系持股5%以上的公司非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