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
提示性公告
本次股东减持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重要内容提示:
| 权益变动方向 | 比例增加□ 比例减少? |
| 权益变动前合计比例 | 7.918% |
| 权益变动后合计比例 | 6.703% |
| 本次变动是否违反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
| 是否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 | 是□ 否? |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一)身份类别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说明: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因胡季强先生为康恩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恩贝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两者系一致行动人。
二、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一)前次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情况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投资者身份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康恩贝集团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实控人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 ? 91330000142938002J |
| 胡季强 | □控股股东/实控人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 ?不适用 |
□控股股东
/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其他 5%以上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合并口径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仅适用于无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
2026年2月10日至2月27日,公司股东胡季强先生合计减持其所持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份21,660,500股,导致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胡季强先生、康恩贝集团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由222,509,556股减少至200,849,056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由8.772%减少至7.918%,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刻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28日披露的2026-017号《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二)本次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情况
2026年3月6日,公司收到康恩贝集团与胡季强先生联合出具的《告知函》,康恩贝集团与胡季强先生分别于2026年3月3日至3月6日期间、3月2日至3月6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分别减持公司股份18,500,000股、12,319,500股,减持均价分别为4.373元/股、4.372元/股,合计减持30,819,500股,减持比例占公司现总股本2,536,591,441股(按2026年3月5日公司总股本计)的1.215%,导致胡季强先生及康恩贝集团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200,849,056股减少至170,029,5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7.918%减少至占现总股本的
6.703%,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刻度。
具体情况如下:
说明:由于胡季强先生及康恩贝集团减持期间处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期,激励对象持续行权导致公司总股本的增大,胡季强先生及康恩贝集团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比例按2026年3月5日公司总股本计算。
三、有关说明
(一)关于股东减持合规性的说明:
1.根据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披露的临2026-010号《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
| 投资者名称 | 变动前股数 (股) | 变动前 比例(%) | 变动后股数(股) | 变动后 比例(%) | 权益变动 方式 | 权益变动的时间区间 |
| 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 ||||||
| 康恩贝集团 | 178,529,551 | 7.038% | 160,029,551 | 6.309% | 集中竞价? 大宗交易□ 其他□ | 2026/3/3— 2026/3/6 |
| 胡季强 | 22,319,505 | 0.880% | 10,000,005 | 0.394% | 集中竞价? 大宗交易□ 其他□ | 2026/3/2— 2026/3/6 |
| 合计 | 200,849,056 | 7.918% | 170,029,556 | 6.703% | — | — |
计划公告》,康恩贝集团因发展自身业务的资金需求,计划于2026年3月3日起至6月2日的3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5,359,600股,拟减持比例合计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1%。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二条规定,因胡季强先生减持其股票账户中所持本公司股份的性质为其参与认购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不适用该指引第十条有关股东减持股份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的规定。综上,康恩贝集团及胡季强先生在前述日期期间的减持操作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二)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其相关承诺的情形。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持股5%以上的公司非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