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5年10月17日,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专人递送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送达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2025年10月24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次董事会应当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人数9人。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经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同日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