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离任暨聘
任高级管理人员及指定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
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
收到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李刚先生的书面辞呈。李刚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职务,其辞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2026年1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同意聘任秦磊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并同意指定秦磊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一、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姓名
| 姓名 | 离任职务 | 离任时间 | 原定任期到期日 | 离任原因 | 是否继续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 | 是否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
| 李刚 | 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 | 2026年1月27日 | 2027年8月1日 | 工作调动原因 | 否 | 否 |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李刚先生辞呈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及经营管理产生影响。李刚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和规范运作方面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指定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情况
2026年1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的议案》和《关于指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秦磊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鉴于秦磊先生暂未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董事会同意在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指定秦磊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待秦磊先生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后,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聘任工作。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对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及指定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会议认为公司聘任秦磊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的提名及聘任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经审阅秦磊先生的个人简历,认为秦磊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市场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同意聘任秦磊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会议认为董事会指定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秦磊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简历
秦磊,男,1986年8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主管,北京矿建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部部长,北京健康养老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部副部长,现任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