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钢铁(600581)_公司公告_八一钢铁: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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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一钢铁: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30

BAOWU八一钢铁

专项报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 号--规范运作》《关于年报期间进一步落实独立董事改革要求的工作通 知》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应当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 董事会。董事会应当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 基于此,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法规要求 对公司2025 年度任职的3 名独立董事邱四平、孟祥云、温晓军的独立性情况进 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邱四平、孟祥云、温晓军的履职情况以及查阅本人签署的 《2025 年度独立性自查报告》,上述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 关系未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与 公司存在重大的持股关系,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关系或 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关系。

董事会认为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公司独立董事 在2025 年度始终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其履职行为符合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严格规 定和要求,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决策提供了公正、独立的专业 意见。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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