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钢铁(600581)_公司公告_八一钢铁: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温晓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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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一钢铁: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温晓军)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30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 年年度述职报告

(温晓军)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规定,本人温晓军作为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认真审议各项 议案资料,客观公正、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在2025 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法律专业领域积累了 丰富的经验,本人基本情况如下:

温晓军:法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EMBA),律师执业年限二十一年。曾任新疆 天阳律师事务所律师,新疆西域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副主任,新疆思拓律师事务 所副主任,现任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管理合伙人。曾兼 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金融专业委员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新疆法学会 国际法研究会常务理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律师协会证券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环境、 资源和能源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指导委员会秘书长;律师惩戒委 员会委员;宣传和文化建设委员会委员;新疆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实践导师; 新疆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实践导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新疆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法律顾问。现任国浩律师(乌鲁木齐) 事务所管理合伙人、主任。于2025 年11 月起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担 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亦不存在影响 独立客观判断的其他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10 次,本人出席会议2 次;召开股东会4 次,本人 作为第九届独立董事候选人列席了1 次股东会。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 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3 次,因于2025 年11 月就任,本人 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亲自出席会议1 次。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 次,本人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亲自出席会议1 次。通过审阅会议资料及与公司沟通,对 各项议案均表示同意。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召开了4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因于2025 年11 月就任,本人出席就任后的1 次专门会议。独立履行应尽的职责, 严格审议各项议案并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披露过程中应履行的职责,在公司年 度报告的编制、审计过程中,切实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在注 册会计师进行年报审计前和初审意见出来后,先后召开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沟通见面 会,认真听取了管理层对本年度行业发展趋势、经营状况等方面的情况汇报,与公司 财务部门、内审部门及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有效沟通。提示要确保信息披露 的合规性、及时性和真实性,同时关注关联交易的规范管理。

(五)现场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累计现场工作6 天,本人通过现场参加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 股东会方式对公司实地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内 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本人除参会

讨论议案外,同时通过现场拜访、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 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 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有效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严格履行保护投资者权益的责任。通过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股 东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发表独立、审慎的意见。同时,持续关注上证e 互动等投 资者交流平台的股东问询与建议,及时回应市场关切,促进公司信息透明化和沟通双 向化,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履职保障情况

公司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并安排专人通过电话、邮件、宝武微聊等多 种方式,与我们保持及时、高效的沟通。

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传递与沟通相关 信息,如有要求补充的资料能够及时进行补充,对未能全面了解的情况能够及时沟通 说明,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同时修 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为独立董事积极履职提供了 制度依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5 年度,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关于2025 年度新增借款关联交 易预算的议案》《关于拟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两项关联交易议案。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本人对关联交易进行仔细核查。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能充分 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 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 会因该等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关联交易的表决是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 行的,关联董事均进行了回避,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的规定。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本年度,本人任期内,不涉及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审议与表决。

此外,公司对以前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权激励对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已作出的各项承诺进行了梳理,截至目前,相关承诺均在履行期限内,不存在违反承 诺的情形。

(三)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审阅了公司2025 年度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中的财务信息以及公司2025 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作为独立董事,在与年审会计师沟通过程中,对重点关注事项提 出了建议和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披露了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资产 减值准备等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财务数据和经营情况。公司对定期报告等 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从安全生产、工程项目、信息系统、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等内 控领域开展了内部审计,客观、真实、准确反映企业经营中存在的内控缺陷、风险和 合规问题,有效发挥监督作用。

(四)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在为上市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方面拥有丰富经验和专业能力。鉴于天健事务所工作表现,为确保 审计工作的稳健性和连续性,公司续聘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审议、决策及披露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五)股权激励相关事项

本年度,本人任期内,不涉及此事项的审议与表决。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积极了解公 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和行业市场发展等情况,切实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地出席公司 董事会、股东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会议,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参与公司 重大事项的决策,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履行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 专业咨询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注重保障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未来,本人将继续秉持诚信与勤勉的工作精神,加强学习,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 能力,充分结合自身专业优势,扎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进一步发挥独立董事的关键 作用,持续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及内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切实维护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权益,尤其注重保障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温晓军

2026 年3 月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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