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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共有三位独立董 事,分别为辛伟先生、郑忠良先生、邢文祥先生,2025年度任职时间均为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经核查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和个人签署的独立性自查报告,确认各位 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亦未在公 司的主要股东单位中担任任何职务。独立董事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之间不 存在任何形式的利益冲突、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对其独立客观判断产生影 响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在本年度始终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其履职行为符 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 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有效地履 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决策提供了公正、独立的专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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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事会 司 日期:
2026年3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