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章程修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实际情况,拟对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 原条款 | 修改后条款 | |
| 第一百零九条 |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本次章程修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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