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9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5年9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七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七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新莱特出售新西兰北岛资产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9月2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新莱特出售新西兰北岛资产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新莱特开展远期外汇合约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新莱特开展远期外汇合约业务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9月2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新莱特开展远期外汇合约业务的公告》。
特此公告。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