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毅达(600610)_公司公告_中毅达: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彭正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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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毅达: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彭正昌)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28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彭正昌)

作为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履职。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简介

彭正昌,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中国人民大学管理学(财务管理专业)博士,香港中文大学EMBA,中国注册会计师。2021年4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关于独立性的说明

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所要求的独立性。履职过程中始终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情况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6次、股东会3次。本人参加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会的次数
666003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本人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并兼任审计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各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提名委员会:召开2次,本人均出席并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本人出席并主持;审计委员会:召开9次,本人均出席。

(三)出席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2025年度,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审议议案1项,本人作为召集人出席并主持会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对所有议案进行认真审阅,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对所有议案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未行使特别职权(如提议聘请中介机构、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等)。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积极沟通,就

审计计划、内部控制、财务报告等事项进行充分交流,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及现场调查情况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保持沟通,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状况与市场舆情,并结合专业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建议。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公司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充分的工作条件与信息支持,保障了知情权与沟通渠道畅通,未受到任何干扰。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公司审议终止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本人对该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认为决策程序合规,符合公司现阶段发展战略。

(二)财务会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公司按时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各期定期报告,本人对相关财务信息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认为其真实、准确、完整,符合相关规定。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审议并通过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相应资质,聘任程序合规。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主持审议了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议案,认为薪酬发放符合公司制度,程序合法合规。

(五)公司治理制度修订报告期内,公司修订了《公司章程》及多项治理制度,本人参与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修订有利于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四、总体评价2025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忠实勤勉、恪尽职守。充分依托自身专业优势,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审慎行使表决权、发表专业意见,在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切实履行了监督与决策支撑职责,发挥了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

2026年,本人将继续恪守独立董事职责,提升履职效能,为公司规范运作与可持续发展提供专业支持。

独立董事:彭正昌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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