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碱化工(600618)_公司公告_氯碱化工: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时间:

氯碱化工: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6-10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SHANGHAICHLOR-ALKALICHEMICALCO.,LTD.

2025年6月30日

目录

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须知.....................................................................................

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三、202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四、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五、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六、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与2025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七、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八、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监事薪酬情况的议案......................................................

九、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十、关于投保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十一、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充分尊重广大股东,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次股东大会须知,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股东大会设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召开等有关事宜。

二、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应当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同时也必须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和扰乱会议程序。

四、股东要求大会发言,请于会前十五分钟向大会秘书处登记,出示持股的有效证明,填写“发言登记表”。发言人数以五人为限,超过五人时,取持股数多的前五名,发言按持股数多少安排先后顺序。

五、股东发言由大会主持人指名后到指定位置进行发言,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的股份份额。每位股东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二分钟。

六、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相关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不发放礼品(包括有价证券),所有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本次股东大会需通过的事项及表决结果,通过法定程序进行法律见证。

八、与会股东应听从大会工作人员的安排,共同维护好股东大会秩序和安全。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有权对大会意外情况作出紧急处置。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6月30日(星期一)上午9:00

三、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徐家汇路560号301会议室

四、现场会议主持人:顾春林董事长

五、会议议程:

1、审议《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年报资料另附,摘要按披露格式从年报中摘录,于2025年4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

2、审议《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与2025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6、审议《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监事薪酬情况的议案》;

7、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审议《关于投保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9、审议《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六、股东发言并现场投票表决;

七、休会;

八、宣布股东大会现场表决结果;

九、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披露。

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发展的攻坚之年,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两会精神,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全面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职责,依法组织召开股东大会,并严格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切实提升董事会议事决策的科学性、精准性和有效性,努力提升公司治理的现代化、法治化和规范化水平,推动公司各项发展规划平稳落地、经营管理活动有序开展、公司保持长期平稳向好态势,尊重投资者权利、加强投资者互动、有效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经营情况分析讨论

公司以“塑造优秀团队,追求卓越管理,创建顶级企业,铸就一流品牌”为企业愿景,以“绿色发展、创新发展、高端发展、跨市发展、一体化发展”为发展原则。

2024年,公司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在确保HSE体系总体受控下,锚定“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战略主线,统筹推进沪桂双基地协同建设与钦州双氧水法环氧丙烷及聚醚多元醇一体化项目重大项目攻坚;深化生产结构优化与绿色低碳转型,通过精益管理提升运营效能,实现主产品烧碱和PVC产量稳中有升;加速科技创新与数字赋能,产品质量稳定提升,通过ERP升级和运用时效模型进行优化调整,驱动产业链竞争力持续增强;以价值创造为导向,深化市场布局与产能释放双轮驱动,通过供需前瞻研判赋能供应链韧性升级,构建“精准化采购+全链降本”精益体系,积极开拓新的市场渠道,不断提高市场占有率和销售业绩;通过聚焦人才队伍建设,深化内控合规管理,强化风控管控,实现核心竞争力的结构性跃升与运营成本压降,筑牢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长效根基。

2024年,公司经济指标完成良好,全年营业收入81.85亿元,利润总额9.07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87亿元,总资产规模达到118.0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86.91亿元。在复杂市场环境下交出“质效双升”答卷:依托“走出去”战略深耕优势业务,氯碱产业升级成果显著;新兴业务布局与环保技改协同发力,塑造绿色发展新动能;以管理创新筑牢安全根基,以技术突破打开增长空间,为“十四五”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彰显上市公司可持续价值创造能力。

二、2024年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体系中的作用,组织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董事会、股东会等会议,及时研究和决策公司重大事项,确保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务实高效。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权利,对公司的相关事项作出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全年共召开1次股东大会会议,11次董事会会议,14次专门委员会会议,其中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4次提名委员会会议、7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各委员会委员忠实、勤勉履行义务,进一步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

公司召开了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积极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认真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勤勉忠实履职,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二)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持续强化与控股股东、监管部门、子公司在重大信息、重要事项上的沟通协调,坚持宣贯高质量信息披露的必要性、重要性,推动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方全面支持公司做好高质量信息披露工作。2024年,公司坚定不移以信息披露为核心、以规范运作为重点,全年共完成定期报告4份,临时公告42份,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维护了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三)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多渠道完善投关工作,通过常态化召开业绩说明会、E互动平台等渠道与投资者深度沟通,使投资者更能直观地了解公司运营情况。公司严格遵守监管要求,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通过披露ESG报告

等主动向市场传递公司核心竞争力与长期发展愿景,增强投资者的信心。

三、2025年董事会工作重点2025年,公司董事会将坚守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初心,以“十四五”规划收官与“十五五”谋篇布局为双轮驱动,紧扣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上海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积极发挥治理中枢效能,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奋力实现股东价值与战略目标的有机统一。2025年董事会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以精益化、智能化为方向,构建安全、生产、区域、市场为一体的全链条价值创造体系。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秉承安全环保为首要原则,着力提升安全环保能力,优化生产过程,确保生产装置“安稳长满优”运行。聚焦沪桂双基地效能跃升,依托时效利润模型,动态优化生产与市场计划,推进公司生产运行水平的提升;深化预防性检修和腐蚀管理,推动双碳能效领跑;加速上海基地装置升级,同步推进烧碱装置自主化运行改造和机器人智能巡检。在市场端,重构竞争格局,强化产品动态效益评估,深耕客户矩阵;借助一体化采购与物流调度(沪桂联运),打造产销研敏捷响应生态,同时前瞻布局新项目产品市场,以及将盐种多元化经验复制至广西。以技术赋能、管理革新和生态协同,锻造可持续增长内核,筑牢行业标杆地位。

2、以“十四五”收官与“十五五”谋篇为抓手,构建“项目攻坚+技术迭代”双引擎。

聚焦广西双氧水法环氧丙烷(HPPO)及聚醚多元醇一体化项目管控,强化建设质量、安全与进度节点穿透式管理,确保年底陆续完成各装置中交;技术端,针对现有装置开展工艺优化与质量升级快速响应;围绕增量产能制定产品研发方案,加速中试装置与生产体系技术互融;前瞻布局AI辅助研发与大数据模拟推演平台;构建涉氯产品高值化发展方向和聚醚产品差异化、低成本化和高端化的路径;深化行业政策与技术趋势专项研究,编制“十五五”(2026-2030年)规划及滚动规划;以危化品智能管控、数字化研发工具及创新中心建设,筑牢安全与效率基石。

3、以科学管理为重点,构筑融合效率提升、风险防控、创新发展的高质量发展引擎。

公司以人才战略为引擎,实施“补短板、调结构、提能力”攻坚,构建覆盖领军型专家、实战型中层、储备型青年的立体化培养体系,重点强化钦州项目专项人才培养与沪桂人才共建,推动本土人才与前沿管理理念深度融合。在财务管理方面,创新构建多级资本运营,通过银团、债券、政策套利组合拳优化资金结构,建立两地资本联动机制,运用财政贴息、优惠利率等工具实现全链条降本增效。运营保障层面,打造“目标-执行-考核”闭环管控体系,将督查督办升级为战略落地核心枢纽。聚焦重大项目管理,构建风险预判、短板治理、创新赋能的动态优化机制,通过关键指标量化评估、管理效能穿透式分析,确保战略部署精准转化为可验证的发展成果。同时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坚持依法治企,完善内控管理,落实风险防范机制,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2025年,公司董事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与公司内部规章,以更高标准扎实开展日常工作,持续提升规范运作与治理水平,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积极回报投资者,维护公司良好形象。

以上报告,请审议。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度,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监管机构各类指引以及《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监事会的各项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充分行使监督职能。监事会成员通过出席股东大会和列席董事会现场会议,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各项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和规范运作。现将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工作需要,共召开七次监事会会议,具体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如下:

1、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2024年4月12日,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以下十一项议案:《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关于2023年财务决算与2024年财务预算的议案》、《关于申请2024年度融资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预计2024—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于与上海华谊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华谊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上海华谊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2024年

日,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

审议通过了《氯碱化工2024年一季度报告》。

3、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年5月23日,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上海华谊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广西华谊氯碱化工有限公司4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年7月2日,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联恒异氰酸酯有限公司同比例减资的议案》。

5、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4年8月2日,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审议通过了以下二项议案:《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对上海华谊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6、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8月4日,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审议通过了以下九项议案:《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7、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4年10月30日,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氯碱化工2024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列席会议情况和日常监督在本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公司董事会现场会议,出席2023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决议事项进行监督。监事会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通过公司生产经营协调会、行政例会等会议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

营活动的情况;对公司年度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听取公司经营情况汇报,了解公司财务运行状况。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内部控制、募集资金的使用、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有关方面进行了监督与核查,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出席或列席公司所有股东大会会议和董事会现场会议,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有关决议合法有效。董事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对重大事项的知情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尽职履责,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公司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政策法规规范运作,未发现违法违规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审慎地检查公司财务状况,通过认真审阅公司的财务报表等资料,审查财务预算、决算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公司定期报告编制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审核了董事会提交的公司定期报告等文件。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年报、半年报和季报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已建立并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内部自我评价的报告真实、客观、全面地

反映了公司内部制度的建设及运作情况。

(五)本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行为。

(六)本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关联方上海华谊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广西华谊氯碱化工有限公司40%股权,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合理、公允,遵循了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七)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和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做好了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工作。报告期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

三、2025年监事会重点工作

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忠实履行自身职责,发挥好职能作用。

监事会将依据《监事会议事规则》根据实际需要召开监事会会议,做好各项议案的审议工作;加强与董事会、经营管理层的工作沟通,依法出席股东大会、列席公司董事会,听取专题有关汇报,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积极监督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运行,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会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同时,全体监事将持续加强自身学习,积极参加监管机构组织的有关培训,拓宽专业知识,提升自身监督检查水平,提高监事会管理水平,规范监事会工作,增强监督的有效性,提高监督时效性,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监督职能,更好地配合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的工作,更好地维护股东利益。

以上报告,请审议。

关于2024年财务决算和2025年财务预算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现向股东大会报告2024年财务决算和2025年财务预算情况,请予审议。

一、二○二四年财务决算情况

(一)主要财务指标完成情况(合并数)

项目

项目实际完成(万元)年度预算(万元)增减幅度(+/-)
营业收入818,468800,1602.3%
营业总成本741,699731,8651.3%
其中:主营业务成本667,445671,436-0.59%
期间费用总额67,64760,40512.0%
利润总额90,68980,04613.3%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78,73961,97227.1%
每股收益(元)0.680.5817.4%
资产总额1,180,5481,332,645-11.4%
负债总额312,232409,245-23.7%
归属母公司权益869,125841,8353.2%
资产负债率26.4%30.70%-13.8%
归母净资产收益率9.32%7.50%24.3%
每股净资产(元)7.517.98-5.9%

(二)预算执行情况简要分析

1、利润情况利润总额9.06亿元,比预算增加1.06亿元,其中:

(1)毛利总额完成14.7亿元,比预算增加1.8亿元。主要原料价格和产品售价影响减利3.68亿元,产销量增加及制造费用下降增利5.4亿。

(2)投资收益和其他收益2.23亿元,比预算增加0.72亿元。主要是参股公司上海亨斯迈聚氨酯有限公司的利润比预算增加。

(3)期间费用增加0.72亿元。主要是科研费用增加0.35亿,广西项目投产前费用化支出增加0.45亿。

、资金运行情况

现金净流入量-9.21亿,比预算多流出3.49亿元。其中:

(1)经营活动净流入12.17亿,增加1.47亿元,主要利润增加收现增加;

)投资活动净流出

2.18亿,少流出

18.9亿元,主要是广西华谊氯碱化工

有限公司项目未按预算进度付款和收回参股公司投资款;

(3)筹资活动净流出19.1亿,多流出23.8亿元,主要支付集团广西氯碱股

权收购款以及偿还银团贷款。

二、二○二五年财务预算

(一)主要财务预算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项目2025年预算数2024年决算数增减幅度(+/-)
营业收入801,533818,468-2.1%
营业总成本717,567741,699-3.3%
其中:主营业务成本649,400667,445-2.7%
期间费用总额64,63967,647-4.4%
利润总额100,33990,68910.6%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87,87978,73911.6%
每股收益(元)0.760.6811.6%
资产总额1,418,0591,180,54820.1%
负债总额498,892312,23259.8%
归属母公司权益920,719869,1255.9%
资产负债率35.2%26.4%33.0%
归母净资产收益率9.8%9.32%5.4%
每股净资产7.967.516.0%

(二)预算编制基础

2025年公司将努力把握市场节奏,优化生产经营,提升管理水平,控制运营成本,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主要安排如下:

1、生产经营预算安排:烧碱商品产量107万吨,EDC产量53.8万吨;PVC树脂产量49万吨;VCM产量20万吨;

2、固定资产预算安排:重点项目投入资金28.5亿元;

、筹资金额

20.3亿元:项目贷款

20.3亿元。

(三)执行预算将采取的主要措施

1、始终将安全工作放在首要位置,守住安全底线,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公司运营安全、稳定、有序;

、实施精益生产,进一步挖掘降低制造费用的潜力;

、优化营销战略,巩固现有市场基础,补齐短板,重点挖掘和培育新兴市

4、发挥一体化采购优势,确保原料供应,努力降低采购成本;以上议案,请审议。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87,385,769.87元。2024年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652,464,726.36元,可供分配利润652,464,726.36元,加上上年结转的未分配利润4,325,996,933.78元,以及其他综合收益结转未分配利润4,536,007.05元,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4,982,997,667.19元,折合每股4.31元。公司拟定2024年度实施现金分红,预案为: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0元(含税),B股折算成美元发放,按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日下一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兑换人民币中间价折算。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56,399,976股,以此计算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42,843,994.96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84%。

2024年末,公司资本公积金为1,690,182,994.44元。公司拟定2024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以上预案,请审议。

关于2024年公司董监事薪酬情况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公司董监事报酬总额为税前398.49万元,具体薪酬情况如下:

姓名

姓名职务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顾春林董事长0
张伟民董事107.9
周建峰职工董事87
叶小鹤董事0
曹贵平独立董事12
叶建芳独立董事12
唐玉光独立董事12
沈清监事会主席0
黄洁蔚监事0
唐亮监事60.08
张彤职工监事48.32
姚伟民职工监事53.71
张国华离任职工监事5.48
合计/398.49

以上议案,请审议。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3年为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氯碱化工”或“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职责。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服务需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沟通,对方已知悉本事项且未提出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包括: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专用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和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等,审计收费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

裁)人

起诉(仲裁)人被诉(被仲裁)人诉讼(仲裁)事件诉讼(仲裁)金额诉讼(仲裁)结果
投资者金亚科技、周旭辉、立信2014年报尚余500万元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金亚科技、立信所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金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的12.29%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立信所承担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投资者保千里、东北证券、银信评估、立信等2015年重组、2015年报、2016年报1,096万元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2015年年度报告;2016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2017年半年度报告以及临时公告存在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对保千里、立信、银信评估、东北证券提起民事诉讼。立信未受到行政处罚,但有权人民法院判令立信对保千里在

起诉(仲裁)人

起诉(仲裁)人被诉(被仲裁)人诉讼(仲裁)事件诉讼(仲裁)金额诉讼(仲裁)结果
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2月29日期间因虚假陈述行为对保千里所负债务的15%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目前胜诉投资者对立信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从事务所账户中扣划执行款项。立信账户中资金足以支付投资者的执行款项,并且立信购买了足额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3.诚信记录。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姓名注册会计师执业时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时间开始在本所执业时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陈竑1999年1997年1999年2025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袁洋2023年2007年2007年2025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葛伟俊2000年6月1996年2008年12月2025年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陈竑

时间

时间上市公司名称职务
2019年-2022年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022年-2023年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袁洋

时间上市公司名称职务
2023年-至今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
2022年-至今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葛伟俊

时间上市公司名称职务
2022年-2023年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2年-2023年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2年-2023年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4年

2024年2025年增减%
年报审计收费金额(万元)90.0087.20-3.11
内控审计收费金额(万元)36.0032.80-8.89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该所已连续3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4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氯碱化工提供审计服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服务需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同时,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已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各方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以上议案,请审议。

关于投保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为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强化风险抵御能力,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广大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拟投保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

投保人: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范围为准)

责任限额:人民币3000万元

保险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万元/年(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保险期限:3年(按每12个月投保,每年可续保)

公司拟按上述方案购买董监高责任险,并在上述方案权限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投保2025-2027年度董监高责任险的相关事宜,包含但不限于在授权期限内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年度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以上议案,请审议。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曹贵平)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报告期内,作为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着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勤勉尽责,审慎行使独立董事权利,持续关注公司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会议,详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为保证公司的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现将2024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曹贵平,男,1965年12月出生,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主任,新疆石河子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副院长、院长(援疆)。现任华东理工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江西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交易关系、亲属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应出席1次股东大会会议、11次董事会会议,未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2024年,出席各会议的情况如下:

1、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独立董事姓名股东大会召开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曹贵平11

2、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本年应参加会议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曹贵平111100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本人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召开会议履行职责。2024年,本人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本人对2024年度公司薪酬方案进行审议,对报告期内提名的高管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和薪酬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预计2024-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于与上海华谊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华谊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收购上海华谊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广西华谊氯碱化工有限公司40%股权的议案》《关于对上海联恒异氰酸酯有限公司同比例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等共16项议案。

本人认为,上述预案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关关联交易风险可控,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行使特别职权。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积极的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了预审和审计后的充分交流,维护审计结果的客

观和公正。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公司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三次公司业绩说明会,关注中小股东发言和建议,加强了与投资者的沟通。

(七)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报告期内,结合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现场会议安排,本人通过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会谈,并以微信、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持续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规范运作情况、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关注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

(八)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公司管理层与独立董事保持顺畅的日常沟通,建立了重大事项及时沟通的有效联络机制。公司在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会议前,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报告期内,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于与上海华谊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华谊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上海华谊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广西华谊氯碱化工有限公司4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上海联恒异氰酸酯有限公司同比例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同意相关议案。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不涉及。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不涉及。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以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人同意相关议案。

(五)聘用或者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报告期内,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人同意相关议案。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报告期内,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聘任虞斌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本人同意相关议案。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不涉及。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总经理的议案》,聘任黎凡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管的议案》,聘任李俊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聘任虞斌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聘任虞斌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本人同意相关议案。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根据公司《公司高管人员薪酬考核办法》,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进行了考核,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综合评价,并据此发放了2023年度基薪及绩效年薪。本人认为,考核方式客观、公正,考核指标科学、严谨,考核流程规范、完善,基本能准确反映被考核者的工作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本人切实履行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关注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2025年,我仍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诚信、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有针对性地对子公司开展考察调研,加强对《公司法》及证监会各项新要求、新规定的后续培训与学习,不断提高专业水平与决策能力,科学、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上报告,请审议。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叶建芳)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报告期内,作为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着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勤勉尽责,审慎行使独立董事权利,持续关注公司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会议,详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为保证公司的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现将2024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二、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叶建芳,女,1966年3月出生,管理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澳大利亚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曾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专业助教、讲师、副教授,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以及美国康涅狄克大学访问学者。现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兼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财政部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委员、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交易关系、亲属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应出席1次股东大会会议、11次董事会会议,未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2024年,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1、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独立董事姓名股东大会召开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叶建芳11

2、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本年应参加会议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叶建芳111100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担任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召开会议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召集并出席7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文件资料,与年审会计师就公司审计情况进行了交流沟通,严格督促内部审计工作进展,利用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和建议,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本人对本人任职的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预计2024-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于与上海华谊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华谊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收购上海华谊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广西华谊氯碱化工有限公司40%股权的议案》《关于对上海联恒异氰酸酯有限公司同比例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等共16项议案。

本人认为,上述预案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关关联交易风险可控,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行使特别职权。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等11项议案,本人认真听取内审部门的相关汇报,对公司内审工作计划提出要求和建议。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报告审计工作计划进行了充分讨论,本人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对关键审计事项提出意见,持续保持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及时了解审计工作进度,并与会计师事务所讨论和研究了审计发现和管理建议。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公司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关注中小股东发言和建议,加强了与投资者的沟通。

(七)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报告期内,结合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现场会议安排,本人通过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会谈,并以微信、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持续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规范运作情况、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关注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

(八)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公司管理层与独立董事保持顺畅的日常沟通,建立了重大事项及时沟通的有效联络机制。公司在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会议前,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报告期内,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于与上海华谊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华谊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上海华谊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广西华谊氯碱化工有限公司4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上海联恒异氰酸酯有限公司同比例减资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本人同意相关议案。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不涉及。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不涉及。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以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人同意相关议案。

(五)聘用或者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报告期内,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人同意相关议案。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报告期内,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聘任虞斌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本人同意相关议案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不涉及。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总经理的议案》,聘任黎凡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管的议案》,聘任李俊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聘任虞斌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聘任虞斌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本人同意相关议案。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根据公司《公司高管人员薪酬考核办法》,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整

体经营业绩进行了考核,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综合评价,并据此发放2023年度基薪及绩效年薪。本人认为,考核方式客观、公正,考核指标科学、严谨,考核流程规范、完善,基本能准确反映被考核者的工作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报告期内,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本人切实履行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关注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我仍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诚信、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有针对性地对子公司开展考察调研,加强对《公司法》及证监会各项新要求、新规定的后续培训与学习,不断提高专业水平与决策能力,科学、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上报告,请审议。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唐玉光)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报告期内,作为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着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勤勉尽责,审慎行使独立董事权利,持续关注公司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会议,详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为保证公司的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现将2024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三、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唐玉光,男,1963年9月出生,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华东师范大学校长助理、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院长,现任华东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秘书长,兼任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理事,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学分会常务理事兼秘书长。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交易关系、亲属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应出席1次股东大会会议、11次董事会会议,未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2024年,出席各会议的情况如下:

1、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独立董事姓名股东大会召开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唐玉光11

2、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本年应参加会议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唐玉光111100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本人担任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召开会议履行职责。2024年,本人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4次。对报告期内董监高薪酬发放及提名高管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2024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相关会议的机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发展规划和财务状况等事项进行了解,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及公司治理、生产经营等情况,积极了解公司在建项目的进展情况。公司在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会议前,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预计2024-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于与上海华谊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华谊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收购上海华谊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广西华谊氯碱化工有限公司40%股权的议案》《关于对上海联恒异氰酸酯有限公司同比例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等共16项议案。

本人认为,上述预案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关关联交易风险可控,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未行使特别职权。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与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积极的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了预审和审计后的充分交流,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和公正。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公司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关注中小股东发言和建议,加强了与投资者的沟通。

(七)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报告期内,结合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现场会议安排,本人通过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会谈,并以微信、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持续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规范运作情况、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关注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

(八)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公司管理层与独立董事保持顺畅的日常沟通,建立了重大事项及时沟通的有效联络机制。公司在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会议前,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报告期内,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于与上海华谊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华谊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上海华谊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广西华谊氯碱化工有限公司4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上海联恒异氰酸酯有限公司同比例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同意相关议案。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不涉及。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不涉及。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以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人同意相关议案。

(五)聘用或者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报告期内,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人同意相关议案。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报告期内,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聘任虞斌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本人同意相关议案。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不涉及。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总经理的议案》,聘任黎凡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管的议案》,聘任李俊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聘任虞斌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聘任虞斌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本人同意相关议案。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根据公司《公司高管人员薪酬考核办法》,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进行了考核,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综合评价,并据此发放了2023

年度基薪及绩效年薪。本人认为,考核方式客观、公正,考核指标科学、严谨,考核流程规范、完善,基本能准确反映被考核者的工作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报告期内,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本人切实履行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关注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我仍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诚信、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有针对性地对子公司开展考察调研,加强对《公司法》及证监会各项新要求、新规定的后续培训与学习,不断提高专业水平与决策能力,科学、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上报告,请审议。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