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立股份(600619)_公司公告_海立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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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立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进展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7-29

证券代码:600619900910证券简称:海立股份海立B股公告编号:临2025-041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担保对象被担保人名称南昌海立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海立”),系控股子公司上海海立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立电器”)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70,000万元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168,000(为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27.49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情况下?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经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立股份”或“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电气财务公司”)签署了《金融服务协议》,电气财务公司在经营许可范围内,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信贷、结算等金融服务。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在上述协议服务范围内,海立电器的全资子公司南昌海立向电气财务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用于南昌海立在电气财务公司开立电子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海立电器于2025年7月28日与电气财务公司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电气财务公司与南昌海立签订的银行承兑协议(以下简称“主合同”)所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被担保的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70,000万元。

本次担保南昌海立按海立电器提供担保的金额提供全额反担保,反担保期间至海立电器担保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二)内部决策程序海立股份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同意2025年度对外担保余额最高不超过168,000万元,其中公司控股子公司海立电器为其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全资子公司南昌海立提供的最高担保余额为90,000万元,担保额度有效期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5月21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30日、5月22日披露的《对外担保公告》(临2025-019)、《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25-026)。本次担保前,海立电器为南昌海立提供担保的余额为0元,可用担保额度为90,0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及金额均在公司已履行审批程序的担保额度以内,无须再次履行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法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南昌海立电器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股75%的控股子公司海立电器持有其100%的股权
法定代表人李轶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86697506551
成立时间2007年12月18日
注册地江西省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梅林大道88号
注册资本81,5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开发制造制冷空调压缩机及相关产品,销售自产产品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项目2025年3月31日/2025年1-3月(未经审计)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706,429.82637,706.93
负债总额592,023.35524,865.83
资产净额114,406.47112,841.10
营业收入307,614.68666,486.33
净利润1,694.146,861.09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上海海立电器有限公司债务人(被担保方):南昌海立电器有限公司债权人: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担保范围及金额:主合同项下不超过人民币柒亿元整的本金余额;以及主合同项下产生的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主合同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债权人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

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主合同项下的贷款、垫款、利息、费用或债权人的任何其他债权的实际形成时间即使超出债权确定期间,仍然属于担保范围。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依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海立电器对南昌海立的经营活动能够进行有效管理,并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和履约能力。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南昌海立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公司的对外担保的决策和审批严格按照内控制度的要求,担保风险控制有效。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的余额为4,37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0.72%,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其中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的余额为1,03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0.1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指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168,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7.49%。公司所有对外担保未发生逾期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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