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达股份(600626)_公司公告_申达股份: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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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0-31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5年10月30日在上海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会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陆志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具有法律效力。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主要内容: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等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一致同意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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