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建集团(600629)_公司公告_华建集团:关于下属子公司华建数创拟申请重整的专项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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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建集团:关于下属子公司华建数创拟申请重整的专项自查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1-01

证券代码:600629证券简称:华建集团编号:临2025-058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子公司华建数创拟申请重整的专项自查报告

2025年10月30日,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建集团”)披露了《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子公司华建数创拟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57)。因行业下行和市场原因,公司下属子公司华建数创(上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建数创”)陷入经营困境,但具备重整价值,华建数创已进行庭外重组,公司同意华建数创进一步向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交重整申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承诺履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经自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

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公司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

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等相关主体尚未履行和正在履行的承诺事项

承诺背景承诺类型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是否有履行期限承诺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解决同业竞争上海国投公司1、上海国投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目前未从事与华建集团相同或相似或其他构成竞争的业务;2、上海国投公司(包括上海国投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华建集团及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企业)保证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华建集团主营业务或者主营产品相竞争或者构成竞争威胁的业务活动,包括不投资、收购、兼并与华建集团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同或者相似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3、上海国投公司(包括上海国投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华建集团及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企业)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华建集团主营业务或者主营产品相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则上海国投公司(包括上海国投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华建集团及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企业)将立即通知华建集团,并优先将该商业机会给予华建集团;4、对于华建集团的正常经营活动,上海国投公司保证不利用华建集团控股股东的地位损害华建集团及华建集团其他股东的利益;5、如果因违反上述承诺导致华建集团遭受损失的,上海国投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赔偿责任;2021年11月15日/作为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2021年11月15日/作为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6、上述各项承诺在上海国投公司作为华建集团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解决关联交易上海国投公司1、上海国投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华建集团及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企业将采取必要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与华建集团及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2、对于确需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依法签订协议,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与华建集团及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进行交易,没有市场价格的,将由双方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上平等协商确认交易价格;促使华建集团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华建集团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4、如果因违反上述承诺导致华建集团遭受损失的,上海国投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赔偿责任;5、上述承诺在上海国投公司作为华建集团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2021年11月15日/作为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2021年11月15日/作为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其他上海国投公司上海国投公司承诺华建集团将继续保持人员独立、资产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和业务独立。(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0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的《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2021年11月15日/作为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2021年11月15日/作为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解决关联交现代集团现代集团承诺今后严格控制关联交易事项,尽量避免和减少现代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与华建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杜绝非法占用华建集团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长期长期
承诺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依法签订关联交易合同,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批准程序;关联交易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保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交易完成后,现代集团将向华建集团租用上海市静安区石门二路258号(现代建筑设计大厦南楼)部分面积用于办公,届时现代集团租用办公用房的租金将根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现代集团下属子公司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将继续为华建集团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标准将根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其他承诺其他现代集团现代集团承诺不越权干预华建集团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华建集团利益。长期长期

(注:上海国投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现代集团为对公司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将持续督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等相关主体履行相关承诺,并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应当予以关注的事项及风险提示公司不存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的相关规定所列的重大违法行为,不存在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等方面的重大缺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建数创能否进入重整程序、重整能否成功以及具体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如最终华建数创重整不成功,将存在被法院宣告破产并裁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风险,公司将可能失去对华建数创的控制权,存在失去对子公司持股的风险,届时公司将无法再将华建数创纳入合并报表。

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上海证券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本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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