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全体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票或弃权票。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获全票同意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6 年3 月20 日以 电子邮件方式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资料。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6 年3 月26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根据总经理邱永志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决定 聘任黄廷彬为公司副总经理。黄廷彬简历附后。
黄廷彬副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一致。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2026 年3 月23 日召开的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获全票同意。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27 日
黄廷彬简历
黄廷彬,男,汉族,1974 年7 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学 士学位,高级工程师。
历任国网芦山县供电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国网雅安电力(集 团)公司营销部(农电工作部、客户服务中心)主任、党总支书记, 国网雅安电力(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国网雅安供电公司 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截至本公告日,黄廷彬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中 不得被提名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