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16日以电子邮件、书面材料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于2025年
月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经审议,会议全票通过如下事项: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编号:临2025-034)。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7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