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5-58证券代码:400122证券简称:域潇3主办券商:长城国瑞
上海域潇稀土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制度已于2025年9月12日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本制度已于2025年9月12日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上海域潇稀土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上海域潇稀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章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条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上海域潇稀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9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