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5-62证券代码:400122证券简称:域潇3主办券商:长城国瑞
上海域潇稀土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制度已于2025年9月12日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本制度已于2025年9月12日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上海域潇稀土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上海域潇稀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公众公司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以下简称“《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募集资金管理》(以下简称“《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公司应当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的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
第四条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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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5年9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