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华控股(600653)_公司公告_申华控股:关于控股股东持股结构内部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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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1-25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持股结构内部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申华控股”)之间接控股股东沈阳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沈汽集团”)拟实施如下内部股权调整,其全资子公司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华晨集团”):(1)拟将所持辽宁华晟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简称“华晟零部件”)100%股权(对应申华控股

15.26%股权)无偿划转至沈汽集团;(2)拟将所持辽宁正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简称“辽宁正国”)100%股权(对应申华控股10.14%股权)无偿划转至沈汽新致(沈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沈汽新致”);(

)拟将直接所持申华控股

1.11%股权无偿划转至沈汽新致。

?本次股权调整属于沈汽集团内部国有股权划转,不触及要约收购。调整完成后,沈汽集团仍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通过华晟零部件、辽宁正国、沈汽新致合计持有公司

26.51%股权,沈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华晟零部件、辽宁正国、沈汽新致均为沈汽集团控制的主体,系一致行动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权内部调整的部分事项尚未完成全部审批程序,公司将根据相关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股权调整基本情况

2025年

日,公司收到间接控股股东沈汽集团发来的《告知函》,主要内容为:

沈汽集团全资子公司华晨集团拟将所持华晟零部件100%股权(对应申华控股

15.26%股权)无偿划转至沈汽集团;拟将所持辽宁正国100%股权(对应申华控股

10.14%股权)无偿划转至沈汽新致;拟将直接所持申华控股1.11%股权无偿划转至沈汽新致。

上述股权调整完成后,沈汽集团仍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通过华晟零部件、辽宁

正国、沈汽新致合计持有公司26.51%股权,沈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华晟零部件、辽宁正国、沈汽新致均为沈汽集团控制的主体,系一致行动人。2025年11月24日,华晨集团与沈汽集团、沈汽新致分别就上述股权调整事项签署了相关股权划转协议。

二、本次股权调整前后股权控制关系本次股权调整前,公司股权控制结构图如下:

本次股权调整后,公司股权控制结构图如下:

三、其他

1、本次股权调整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

2、本次股权调整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变化,对公司的经营不构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权内部调整的部分事项尚未完成全部审批程序,公司将根据相关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告知函》;

2、相关股权无偿划转协议;

3、《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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