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61证券简称:昂立教育公告编号:2025-037
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0月15日?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0月15日14点30分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龙耀路
号
层报告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0月15日
至2025年10月15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 A股股东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 1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 √ |
| 2.01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 √ |
| 2.02 | 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 √ |
| 2.03 | 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 √ |
| 2.04 | 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 √ |
| 2.05 | 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工作细则》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3.01 | 选举张云建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 | √ |
| 3.02 | 选举张文浩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 | √ |
| 3.03 | 选举张晓波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 | √ |
| 3.04 | 选举周传有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 | √ |
| 3.05 | 选举赵宏阳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 | √ |
| 3.06 | 选举柴旻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 | √ |
| 3.07 | 选举蒋高明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 | √ |
| 累积投票议案 | ||
| 4.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独立董事(4)人 |
| 4.01 | 选举毛振华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4.02 | 选举邹荣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4.03 | 选举金宇超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4.04 | 选举高峰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注:由于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有7名,非独立董事名额有6名,故非独立董事采取差额方式选举,即获得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且得票较高的6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当选,得票较低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无法当选。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4均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
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
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
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
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 A股 | 600661 | 昂立教育 | 2025/10/9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三)公司聘请的律师。(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要求:
1、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有效证件、持股凭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需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代表需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书面委托书、加盖公章的出席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03室
邮编:200050联系电话:021-52383315传真:021-52383305
(三)登记时间:2025年10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于2025年10月13日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附上前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在上述登记时间段内,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自助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及代表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议现场,并自理交通及食宿费用;
(二)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不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特此公告。
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30日附件1:授权委托书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0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2.00 | 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 |||
| 2.01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 |||
| 2.02 | 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 |||
| 2.03 | 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 |||
| 2.04 | 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 |||
| 2.05 | 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工作细则》的议案 | |||
| 3.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3.01 | 选举张云建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 | |||
| 3.02 | 选举张文浩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 |
| 3.03 | 选举张晓波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 |
| 3.04 | 选举周传有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 |
| 3.05 | 选举赵宏阳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 |
| 3.06 | 选举柴旻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 |
| 3.07 | 选举蒋高明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 |
序号
| 序号 |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投票数 |
| 4.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4.01 | 选举毛振华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4.02 | 选举邹荣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4.03 | 选举金宇超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4.04 | 选举高峰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独立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独立董事10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独立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累积投票议案 | ||
| 5.00 |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投票数 |
| 5.01 | 例:张×× | |
| 5.02 | 例:王×× | |
| 5.03 | 例:杨×× |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200票为限,对议案5.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2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票数 | |||
| 方式一 | 方式二 | 方式三 | 方式… | ||
| 5.00 |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 - | - |
| 5.01 | 例:张×× | 200 | 100 | 100 | |
| 5.02 | 例:王×× | 0 | 100 | 50 | |
| 5.03 | 例:杨×× | 0 | 0 | 5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