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哈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药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173,237,02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6.58%;截至本次解除质押及质押完成后,哈药集团累计质押股份844,275,562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71.96%,占公司总股本的33.52%。
公司于近日收到哈药集团的告知函,获悉哈药集团所持有的287,581,686股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部分新增质押登记手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哈药集团原质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澳门分行的部分公司股份已经办理完成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东名称 | 哈药集团有限公司 |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股) | 287,581,686 |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24.51% |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11.42% |
| 解除质押时间 | 2025年10月10日 |
| 持股数量(股) | 1,173,237,023 |
| 持股比例 | 46.58% |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股) | 639,275,562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54.49% |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25.38% |
注:本次解除质押股份中的部分股份将用于后续质押,具体情况见“二、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二、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 | 本次质押股数(股) | 是否为限售股(如是,注明限售类型) | 是否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融资资金用途 |
| 哈药集团有限公司 | 是 | 205,000,000 | 否 | 否 | 2025年10月13日 | 2028年10月12日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 | 17.47 | 8.14 | 自身生产经营 |
| 合计 | - | 205,000,000 | - | - | - | - | - | 17.47 | 8.14 | - |
(二)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三)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前累计质押数量(股) | 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 已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股) | 已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股) | 未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股) | 未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股) | |||||||
| 哈药集团有限公司 | 1,173,237,023 | 46.58 | 639,275,562 | 844,275,562 | 71.96 | 33.52 | 0 | 0 | 0 | 0 |
| 合计 | 1,173,237,023 | 46.58 | 639,275,562 | 844,275,562 | 71.96 | 33.52 | 0 | 0 | 0 | 0 |
三、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哈药集团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50%。
(一)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到期的股份质押情况哈药集团未来半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为400,439,952股,占其所持有股份比例
34.1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5.90%,对应融资余额
0.8亿美元;不存在未来一年内将到期(不含半年内到期质押股份)的质押股份。
哈药集团本次股份质押所融资金主要用于自身生产经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哈药集团的资信情况、财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预计还款资金来源于自有及自筹资金,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
(二)哈药集团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三)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2.本次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影响,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不会因此产生变动,控股股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更,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产生影响。
3.本次质押事项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公司将根据后续股份质押情况持续进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