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原总经理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总经理罗小峰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罗小峰先生因个人职业发展规划原因,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后罗小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具体情况如下:
| 姓名 | 离任职务 | 离任时间 | 原定任期到期日 | 离任原因 | 是否继续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 | 是否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
| 罗小峰 | 总经理 | 2025年9月26日 | 2026年4月5日 | 个人原因 | 否 | 否 |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罗小峰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罗小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并已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交接工作。罗小峰先生在任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聘任总经理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公司聘任黄凤英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黄凤英女士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黄凤英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要
求,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6日
附件:黄凤英女士简历黄凤英,女,1980年生,硕士研究生。曾就职于长城证券、实达集团、永悦科技。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黄凤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