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66证券简称:奥瑞德公告编号:临2025-044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集中竞价减持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9月2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5,721,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29%),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以上回购股份将在披露回购实施结果公告12个月后根据相关规则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后36个月内完成出售。公司如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出售的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减持或转让前述股份。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集中竞价减持已回购股份计划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规定以及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4-042)(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的约定用途和要求,公司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合计不超过35,721,000股(含),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29%。减持期间为2025年10月31日至2026年4月30日。
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等导致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 股东身份 |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其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 持股数量 | 35,721,000股 |
| 持股比例 | 1.29% |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35,721,000股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股东名称 |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 计划减持数量 | 不超过:35,721,000股 |
| 计划减持比例 | 不超过:1.29% |
|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35,721,000股 |
| 减持期间 | 2025年10月31日~2026年4月30日 |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 |
| 拟减持原因 |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的约定出售,所得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
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规定,上市公司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时,每次披露的出售时间区间不得超过6个月,公司回购专户将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出售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本次出售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二)相关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否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在披露回购实施结果公告12个月后根据相关规则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后36个月内完成出售。公司如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出售的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具体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1、减持原因及目的:公司已完成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而开展的股份回购计划,本次减持回购股份事项是根据《回购报告书》的约定进行后续出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回购报告书》的有关规定。
2、减持所得资金的用途及具体使用安排:本次减持所得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3、预计减持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本次减持已回购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如完成本次减持计划,按照减持股数上限35,721,000股测算,公司回购证券专用账户股份将由35,721,000股变更为0股,持股比例将由1.29%减少至0,最终以减持期限届满或者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时公司实际出售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为准。
4、管理层关于本次减持已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影响等情况的说明:公司本次减持股份价格与回购股份价格的差额部分将计入公司资本公积,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有利于补充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5、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作出减持已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买卖本公司股份情况:经公司核查,公司董监高、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作出减持已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规定,公司本次减持股份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跌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出售的委托;
3、每日出售的数量不得超过出售预披露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成交量的25%,但每日出售数量不超过20万股的除外;
4、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出售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5、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基于以上规定及可能出现的不确定因素,可能存在无法按计划完成减持的情形。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减持已回购股份计划。本次减持已回购股份计划存在减持数量、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将在本次减持已回购股份期间内,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