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半年度报告鞍合成3
400031
鞍合成3
400031
鞍山合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一、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 公司负责人潘跃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文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于文芳保证半
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 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两网公司或退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不存在未出席审议的董事。
四、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五、 本半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六、 本半年度报告已在“第二节 会计数据和经营情况”之“六、 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对公司报告期内的重大风险因素进行分析, 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七、 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及原因
目录
第一节 公司概况 ...... 5
第二节 会计数据和经营情况 ...... 7
第三节 重大事件 ...... 11
第四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9
第五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变动情况 ...... 21
第六节 财务会计报告 ...... 23
附件Ⅰ 会计信息调整及差异情况 ...... 71
附件Ⅱ 融资情况 ...... 71
|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盖章的财务报表。 |
| 报告期内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
| 文件备置地址 | 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静湖改造网点三楼 |
释义
| 释义项目 | 释义 | |
| 鞍山合成、公众公司、本公司、公司 | 指 | 鞍山合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利爵公司 | 指 | 利爵有限公司,包括其前身利爵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 利爵机械 | 指 | 重庆利爵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 指 | 鞍山合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
| 《公司章程》 | 指 | 《鞍山合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股转系统 | 指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
| 报告期 | 指 | 2025年1-6月 |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 |
第一节 公司概况
| 企业情况 | ||||||
| 公司中文全称 | 鞍山合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英文名称及缩写 | ANSHAN CO—OPERATION(GROUP)CO.,LTD | |||||
| ACOC | ||||||
| 法定代表人 | 潘跃东 | 成立时间 | 1997年5月27日 | |||
| 控股股东 | 无控股股东 |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 无实际控制人 | |||
| 行业(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 | 制造业(C)-化学纤维制造业(C28)-合成纤维制造(C282)涤纶纤维制造(C2822)- | |||||
| 主要产品与服务项目 | 生产涤纶长短纤维、纺织品、服装;销售涤纶纤维长短纤维、纺织品、服装、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剧毒品);物资调剂;技术咨询服务;技术转让;出口本企业自产的印染布、化纤坏布、化纤纱、服装;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 | |||||
| 挂牌情况 | ||||||
| 股票交易场所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代为管理的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板块 | |||||
| 证券简称 | 鞍合成3 | 证券代码 | 400031 | |||
| 进入退市板块时间 | 2004年11月22日 | 分类情况 | 每周交易三次 | |||
| 普通股股票交易方式 | 集合竞价交易 | 普通股总股本(股) | 562,415,299 | |||
| 主办券商(报告期内) |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 报告期内主办券商是否发生变化 | 否 | |||
| 主办券商办公地址 |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3楼 | |||||
| 联系方式 | ||||||
| 董事会秘书姓名 | 魏丹彤(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 联系地址 | 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静湖改造网点三楼 | |||
| 电话 | 0412-2222223 | 电子邮箱 | 无 | |||
| 传真 | 无 | |||||
| 公司办公地址 | 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静湖改造网点三楼 | 邮政编码 | 114010 | |||
| 公司网址 | 无 | |||||
| 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 www.neeq.com.cn | |||||
| 注册情况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0300118900151Q | |||||
| 注册地址 | 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静湖改造网点三楼 | |||||
| 注册资本(元) | 562,415,299 | 注册情况报告期内是 | 否 | |||
第二节 会计数据和经营情况
一、 业务概要
(一) 商业模式
(二) 与创新属性相关的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房地产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二、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化学纤维制造业。全资子公司利爵有限的主营业务为:摩托车散件、零部件及发动机的生产、销售。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及利爵有限的主营业务均处于停滞状态。盈利能力
| 盈利能力 | 本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比例% |
| 营业收入 | 0 | 0 | - |
| 毛利率% | 0% | 0 | - |
| 归属于两网公司或退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77,838.32 | -667,755.11 | -1.51% |
| 归属于两网公司或退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677,838.32 | -667,755.11 | -1.51%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两网公司或退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 -3.91% | -0.18% |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两网公司或退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 | -3.91% | -0.18% | - |
| 基本每股收益 | -0.0012 | - | - |
| 偿债能力 | 本期期末 | 上年期末 | 增减比例% |
| 资产总计 | 17,323,842.40 | 18,001,670.72 | -3.77% |
| 负债总计 | 341,300.00 | 341,290.00 | 0.0029% |
| 归属于两网公司或退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6,982,542.40 | 17,660,380.72 | -3.84% |
| 归属于两网公司或退市 | 0.03 | 0.031 | -3.23% |
| 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 |||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1.97% | 1.896% | - |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 | - | - |
| 流动比率 | 50.065 | 51.952 | - |
| 利息保障倍数 | - | - | - |
| 营运情况 | 本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比例%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43,640.20 | -85,521.76 | -852.6% |
| 应收账款周转率 | - | - | - |
| 存货周转率 | - | - | - |
| 成长情况 | 本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比例% |
| 总资产增长率% | -3.765% | -0.18% | -0 |
| 营业收入增长率% | - | - | - |
| 净利润增长率% | - | - | - |
三、 财务状况分析
(一) 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期末 | 上年期末 | 变动比例% | ||
| 金额 | 占总资产的比重% | 金额 | 占总资产的比重% | ||
| 货币资金 | 2,162,224.58 | 12.48% | 2,805,864.78 | 15.59% | -22.94% |
| 应收票据 | 0 | 0% | 0 | 0% | - |
| 应收账款 | 0 | 0% | 0 | 0% | - |
项目重大变动原因
(二) 营业情况与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元
无
项目
| 项目 | 本期 | 上年同期 | 变动比例% |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
| 营业收入 | 0 | - | 0 | - | - |
| 营业成本 | 0 | - | - | - | |
| 毛利率 | 0% | - | 0% | - |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43,640.2 | - | -85,521.76 | - | -852.6%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0 | - | -574,607.16 | - | 10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0 | - | -582,233.35 | - | 100% |
项目重大变动原因
四、 投资状况分析
(一) 主要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无
公司名称
|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 利爵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制造业 | 100,000,000 | - | - | - | - |
公司唯一(全资)子公司利爵有限公司由于原实控人去世以及其他市场因素影响,经营业务停滞,财务状况严重恶化,已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且于2025年2月被法院裁定受理。其主业已处于多年停顿状态,银行账户、存货以及重要固定资产已被拍卖或冻结,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已离职,无法获取其财务数据。
主要参股公司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二) 理财产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企业社会责任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
| 重大风险事项名称 | 重大风险事项简要描述 |
| 诉讼风险 | 2024年12月30日,鞍山市铁东区法院下达了《受理案件通知书》((2024)辽0302民初9986号),决定立案受理本公司诉贵州遵义驰宇精密机电制造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详见公司2024-017号、2025-002号公告)。2025年6月3日,公司收到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2024)0302民初9986号《民事判决书》,公司胜诉(详见公司2025-021号公告)。 |
| 全资子公司破产清算风险 | 2023年10月19日,本公司收到全资子公司利爵有限公司微信照片转来的《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通知书》((2023)渝05破申671号)及《传票》,重庆戴维雷登摩托车制造有限公司以利爵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 |
| 部债务为由,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利爵有限公司进行破产清算(详见公司2023-016号公告)。目前本案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详见公司2025-010号、2025-011号公告),并已于2025年5月7日在重庆破产法庭第三审判庭召开了第一次网络债权人会议。 | |
| 全资子公司被下达《执行裁定书》的风险 | 2024年3月26日,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下达了《执行裁定书》(2023)渝0111执恢515号之四,就申请执行人重庆市大足区隆盛商贸中心(有限合伙)与被执行人利爵有限公司、王鸿莉、黄云斌公证债权文书三案做出执行裁定(详见公司2024-002号、2024-003号公告)。 |
| 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本期重大风险未发生重大变化 |
第三节 重大事件
一、 重大事件索引
| 事项 | 是或否 | 索引 |
| 是否存在诉讼、仲裁事项 | √是 □否 | 三.二.(一) |
| 是否存在提供担保事项 | □是 √否 | |
| 是否对外提供借款 | √是 □否 | 三.二.(二) |
| 是否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 □是 √否 | 三.二.(三) |
| 是否存在关联交易事项 | □是 √否 | |
| 是否存在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事项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企业合并事项 | □是 √否 | |
| 是否存在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 □是 √否 | |
| 是否存在股份回购事项 | □是 √否 | |
| 是否存在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 √是 □否 | 三.二.(四) |
| 是否存在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 □是 √否 | |
| 是否存在被调查处罚的事项 | □是 √否 | |
| 是否存在失信情况 | □是 √否 | |
| 是否存在破产重整事项 | √是 □否 | 三.二.(五) |
二、 重大事件详情(如事项存在选择以下表格填列)
(一) 诉讼、仲裁事项
1、 报告期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涉及的累计金额是否占净资产10%及以上
√是 □否
单位:元
| 性质 | 累计金额 | 占期末净资产比例% |
| 作为原告/申请人 | 16,500,000 | 97.16% |
| 作为被告/被申请人 | 0 | |
| 作为第三人 | 0 | |
| 合计 | 16,500,000 | 97.16% |
2、 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不适用)
单位:元
| 临时公告索引 | 性质 | 案由 | 是否结案 | 涉案 金额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案件进展或执行情况 |
| 2024-017、2025-002、2025-021 | 原告/申请人 | 借款合同纠纷 | 否 | 16,500,000 | 否 | 已执行诉前保全,公司胜诉 |
| 2025-001 2025-010 2025-011 | 被申请人母公司 | 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 | 否 | - | 否 | 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
| 2024-002、2024-003 | 被申请人母公司 | 公证债权文书三案 | 是 | - | 否 | 已下达《执行裁定书》 |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二) 对外提供借款情况
报告期内对外提供借款的累计金额是否占净资产10%及以上
√是 □否
单位:元
上述重大事项,都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具有重大影响。债务人
| 债务人 |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 债务人是否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借款期间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是否履行审议程序 | 是否存在抵质押 | |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
| 贵州遵义驰宇精密机电制造有限公司 | 无 | 否 | 2023年10月30日 | 16,500,000 | 0 | 0 | 16,500,000 | 已事后补充履行 | 否 | |
| 总计 | - | - | - | - | 16,500,000 | 0 | 0 | 16,500,000 | - | - |
对外提供借款原因、归还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三) 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本报告期公司无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四) 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2023年10月30日贵州遵义驰宇精密机电制造有限公司向本公司借款1650万元人民币,约定利息按月
0.6%计算,约定于2024年11月29日还清。如该笔借款无法回收,预计可能会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
承诺主体
| 承诺主体 | 承诺开始日期 | 承诺结束日期 | 承诺来源 | 承诺类型 | 承诺具体内容 | 承诺履行情况 |
| 第一大股东 | 2023年12 | 其他(司法划转 | 其他承诺 | “(一)人员独 | 正在履行中 |
| 月21日 | 后披露的《收购报告书) | (保持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 立1、保证公众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在公众公司专职工作,不在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在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领薪。2、保证公众公司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或领取报酬。3、保证公众公司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该等体系和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完全独立。(二)资产独立1、保证公众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公众公司的资产全部处于公众公司的控制之下,并为公众公司独立拥有和运营。保证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公众公司的资金、资产。2、保证不以公众公司的资产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债务违规提供担保。 |
| 同的情形。(五)业务独立1、保证公众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2、保证尽量减少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众公司的关联交易,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的关联交易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进行。” | ||||||
| 第一大股东 | 2023年12月21日 | 其他(司法划转后披露的《收购报告书》 | 规范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1、本人控制的企业或关联企业将不会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公众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会投资任何与公众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2、如本人控制的企业或关联企业为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与公众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经营的业务产生竞争,则本人控制的企业或关联企业将以停止经营产生竞争的业务的方式,或者以将产生竞争 | 正在履行中 |
| 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众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3、本人保证严格履行本承诺函中的各项承诺,如因违反该等承诺并因此给公众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承诺函在本人作为公众公司第一大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 ||||||
| 第一大股东 | 2023年12月21日 | 其他(司法划转后披露的《收购报告书》) | 不注入私募基金、类金融相关业务和房地产开发及投资类资产的承诺 | “(一)完成收购后,在相关监管政策明确前,不会将私募基金及管理业务及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资产置入鞍山合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众公司”),不会利用公众公司直接或间接从事私募基金及管理业务或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从事的业务,不会利用公众公司为私募基金及管理业务或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帮助。(二)完成收购后,在相关监管政策明确前,不会将控制的房地产开发业务置入公众公司,不会利用公 | 正在履行中 |
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详细情况
众公司直接或间接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不会利用公众公司为房地产开发业务提供任何形式的帮助。如因本人违反承诺而导致公众公司遭受任何经济损失,本人将对公众公司进行相应赔偿。”无
(五) 破产重整事项
无
2023年10月19日,本公司收到全资子公司利爵有限公司微信照片转来的《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通知书》((2023)渝05破申671号)及《传票》,重庆戴维雷登摩托车制造有限公司以利爵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利爵有限公司进行破产清算(详见公司2023-016号公告)。目前本案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详见公司2025-010号、2025-011号公告)
第四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结构
单位:股
| 股份性质 | 期初 | 本期变动 | 期末 | |||
| 数量 | 比例% | 数量 | 比例% | |||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无限售股份总数 | 386,662,558 | 68.75% | 153,478,727 | 540,141,285 | 89.59% |
|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0 | 0% | 0 | 0 | 0% | |
| 董事、监事、高管 | 0 | 0% | 0 | 0 | 0% | |
| 核心员工 | 0% | 0 | 0 | 0%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有限售股份总数 | 175,752,741 | 31.25% | -153,478,727 | 22,274,014 | 3.96% |
|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0 | 0% | 0 | 0 | 0% | |
| 董事、监事、高管 | 0 | 0% | 0 | 0 | 0% | |
| 核心员工 | 0 | 0% | 0 | 0 | 0% | |
| 总股本 | 562,415,299 | - | 0 | 562,415,299 | - |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17,492 | |||||
注:总股本中含有退市板块待确认股份:36,296,908股,占比6.45%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普通股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内有153,478,727股限售股解除限售。序号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期初持股数 | 持股变动 | 期末持股数 | 期末持 股比例% | 期末持有限售股份数量 | 期末持有无限售股份数量 | 期末持有的质押股份数量 | 期末持有的司法冻结股份数量 |
| 1 | 张立 | 101,968,827 | 0 | 101,968,827 | 18.1305% | 0 | 101,968,827 | 0 | 0 |
| 2 | 胡芳 | 30,000,000 | 0 | 30,000,000 | 5.3341% | 0 | 30,000,000 | 0 | 0 |
| 3 | 王森 | 29,100,000 | 0 | 29,100,000 | 5.1741% | 0 | 29,100,000 | 28,000,000 | 29,100,000 |
| 4 | 黄云斌 | 22,274,014 | 0 | 22,274,014 | 3.9604% | 22,274,014 | 0 | 0 | 22,274,014 |
| 5 | 李晓 | 24,519,889 | -2,254,679 | 22,265,210 | 3.9589% | 0 | 22,265,210 | 0 | 0 |
| 峰 | |||||||||
| 6 | 鞍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14,157,993 | 0 | 14,157,993 | 2.5174% | 0 | 14,157,993 | 0 | 0 |
| 7 | 唐博 | 13,261,920 | 0 | 13,261,920 | 2.3580% | 0 | 13,261,920 | 0 | 13,261,920 |
| 8 | 张玉珍 | 10,562,403 | 0 | 10,562,403 | 1.8780% | 0 | 10,562,403 | 0 | 0 |
| 9 | 赵杨均 | 8,892,936 | 0 | 8,892,936 | 1.5812% | 0 | 8,892,936 | 0 | 0 |
| 10 | 李宝珠 | 6,151,720 | 0 | 6,151,720 | 1.0938% | 0 | 6,151,720 | 0 | 0 |
| 合计 | 260,889,702 | - | 258,635,023 | 45.9864% | 22,274,014 | 236,361,009 | 28,000,000 | 64,635,934 | |
普通股前十名股东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第五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变动情况
一、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基本情况
单位:股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出生年月 | 任职起止日期 | 期初持普通股股数 | 数量变动 | 期末持普通股股数 | 期末普通股持股比例% | |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
| 潘跃东 | 董事长 | 男 | 1964年7月 | 2023年6月27日 | 2026年6月26日 | 0 | 0 | 0 | 0% |
| 成守印 | 董事 | 男 | 1968年10月 | 2023年6月27日 | 2026年6月26日 | 0 | 0 | 0 | 0% |
| 钱凯 | 董事 | 男 | 1974年3月 | 2023年6月27日 | 2026年6月26日 | 0 | 0 | 0 | 0% |
| 万代娇 | 董事 | 女 | 1980年12月 | 2023年6月27日 | 2026年6月26日 | 0 | 0 | 0 | 0% |
| 张少农 | 董事 | 男 | 1964年5月 | 2023年6月27日 | 2026年6月26日 | 0 | 0 | 0 | 0% |
| 魏丹彤 | 监事会主席 | 女 | 1967年9月 | 2023年6月27日 | 2026年6月26日 | 0 | 0 | 0 | 0% |
| 刚立杰 | 职工监事 | 女 | 1951年10月 | 2023年6月27日 | 2026年6月26日 | 0 | 0 | 0 | 0% |
| 李波 | 监事 | 男 | 1962年8月 | 2023年6月27日 | 2026年6月26日 | 0 | 0 | 0 | 0%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股东之间的关系
(二) 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员工情况
(一) 在职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 按工作性质分类 | 期初人数 | 期末人数 |
| 管理人员 | 1 | 1 |
| 员工总计 | 1 | 1 |
(二) 核心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财务会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 是否审计 | 否 |
二、 财务报表
(一) 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6月30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注释1 | 2,162,224.58 | 2,805,864 .78 |
| 结算备付金 | |||
| 拆出资金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 |||
| 应收账款 | |||
| 应收款项融资 | |||
| 预付款项 | |||
| 应收保费 | |||
| 应收分保账款 |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 其他应收款 | 注释2 | 14,925,000.00 | 14,925,000.00 |
| 其中: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存货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合同资产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 |||
| 流动资产合计 | 17,087,224.58 | 17,730,864.78 | |
| 非流动资产: | |||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
| 债权投资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 注释3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 注释4 | 236,617.82 | 270,805.94 |
| 在建工程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使用权资产 | |||
| 无形资产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开发支出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注释5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36,617.82 | 270,805.94 | |
| 资产总计 | 17,323,842.40 | 18,001,670.72 |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 拆入资金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
| 应付账款 | |||
| 预收款项 | |||
| 合同负债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应付职工薪酬 | 注释6 | ||
| 应交税费 | |||
| 其他应付款 | 注释7 | 341,300.00 | 341,290.00 |
| 其中: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 应付分保账款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其他流动负债 | |||
| 流动负债合计 | 341,300.00 | 341,290.00 | |
| 非流动负债: |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租赁负债 | |||
| 长期应付款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预计负债 | |||
| 递延收益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0 | 0 | |
| 负债合计 | 341,300.00 | 341,290.00 | |
| 所有者权益: | |||
| 股本 | 注释8 | 562,415,299.00 | 562,415,299.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 注释9 | 193,763,179.52 | 193,763,179.52 |
|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 注释10 | 29,298,301.49 | 29,298,301.49 |
| 一般风险准备 | |||
| 未分配利润 | 注释11 | -768,494,237.61 | -767,816,399.29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6,982,542.40 | 17,660,380.72 | |
| 少数股东权益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6,982,542.40 | 17,660,380.72 |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7,323,842.40 | 18,001,670.72 |
法定代表人:潘跃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文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于文芳
(二) 利润表
单位:元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1-6月 | 2024年1-6月 |
| 一、营业总收入 | |||
| 其中:营业收入 | 0 | 0 | |
| 利息收入 | |||
| 已赚保费 |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 二、营业总成本 |
| 其中:营业成本 | 0 | 0 | |
| 利息支出 |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 退保金 | |||
| 赔付支出净额 |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 保单红利支出 | |||
| 分保费用 | |||
| 税金及附加 | |||
| 销售费用 | |||
| 管理费用 | 注释12 | 678,984.00 | 671,273.35 |
| 研发费用 | |||
| 财务费用 | 注释13 | -1,145.68 | -3,518.24 |
| 其中:利息费用 | |||
| 利息收入 | 1,145.68 | 3,518.24 | |
| 加:其他收益 |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注释14 | 0 | -0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677,838.32 | -667,755.11 | |
| 加:营业外收入 | |||
| 减:营业外支出 |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677,838.32 | -667,755.11 | |
| 减:所得税费用 | 注释15 |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77,838.32 | -667,755.11 | |
|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 |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 - | -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77,838.32 | -667,755.11 |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 - | - |
| 1.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77,838.32 | -667,755.11 |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5)其他 |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7)其他 |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677,838.32 | -667,755.11 |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677,838.32 | -667,755.11 |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0 | ||
| 八、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12 | -0.0012 |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012 | -0.0012 |
法定代表人:潘跃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文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于文芳
(三) 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1-6月 | 2024年1-6月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注释16.1 | 1,145.68 | 3,518.24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45.68 | 3,518.24 |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71,600.00 | 78,450.00 |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5,294.00 | 10,590.00 |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注释16.1 | 457,891.88 | 0.00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44,785.88 | 89,040.00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43,640.20 | -85,521.76 |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970,392.84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70,392.84 |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注释16.2 | 1,545,000.00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45,000.00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74,607.16 |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6.3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82,233.35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82,233.35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82,233.35 |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43,640.20 | -1,242,362.27 |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805,864.78 | 4,923,759.38 |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162,224.58 | 3,681,397.11 |
法定代表人:潘跃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文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于文芳
三、 财务报表附注
(一) 附注事项索引
| 事项 | 是或否 | 索引 |
| 1.半年度报告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上年度财务报表是否变化 | □是 √否 | |
| 2.半年度报告所采用的会计估计与上年度财务报表是否变化 | □是 √否 | |
| 3.是否存在前期差错更正 | □是 √否 | |
| 4.企业经营是否存在季节性或者周期性特征 | □是 √否 | |
| 5.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是否发生变化 | □是 √否 | |
| 6.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化 | □是 √否 | |
| 7.是否存在证券发行、回购和偿还情况 | □是 √否 | |
| 8.是否存在向所有者分配利润的情况 | □是 √否 | |
| 9.是否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披露分部报告 | □是 √否 | |
| 10.是否存在半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半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的非调整事项 | □是 √否 | |
| 11.是否存在上年度资产负债表日以后所发生的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变化情况 | □是 √否 | |
| 12.是否存在企业结构变化情况 | □是 √否 | |
| 13.重大的长期资产是否转让或者出售 | □是 √否 | |
| 14.重大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是否发生变化 | □是 √否 | |
| 15.是否存在重大的研究和开发支出 | □是 √否 | |
| 16.是否存在重大的资产减值损失 | □是 √否 | |
| 17.是否存在预计负债 | □是 √否 |
附注事项索引说明
(二) 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鞍山合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报财务报表附注
一、 公司基本情况
(一) 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鞍山合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山合成”“公司”或“本公司”),于1992年5月经辽宁省人民政府辽体改发(1992)19号文件批准,由鞍山合成纤维厂独家发起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1993年8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210300118900151Q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由于连续三年亏损,根据上交所《关于决定鞍山合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通知》(上证上字【2004】136号),鞍合成股票自2004年9月15日起终止上市。自上交所退市后,鞍合成开始在股转系统代办转让,股票简称“鞍合成5”,股票代码:400031。
公司因无力偿还到期债务,债权人鞍山市国融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3月3日向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鞍山中院”)申请对本公司实施重整。2015年3月20日,鞍山中院做出(2015)鞍民三破字第2-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鞍山市国融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依法指定辽宁法理律师事务所担任重整管理人,2015年8月3日,管理人收到鞍山中院送出的(2015)鞍民三破第2-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2015年12月2日,鞍山中院做出(2015)鞍民三破字第2-1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鞍山合成《重整计划》按期执行完毕;鞍山合成的债权人在重整期间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在本裁定生效后,对确认为合法有效的债权,由鞍山合成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负债偿还,按照鞍山合成《重整计划》减免债务,在本裁定生效后,鞍山合成不再承担清偿责任。2019年6月10日,鞍山中院下达《民事裁定书》(2015)鞍民三破字第2-13号,认为《重整计划》虽按期执行完毕,但申请人引入重整方式注入优质资产、全面提高持续经营能力一节尚未完全履行,对资产注入事项补充裁定如下:一、唐博、王森、黄云斌、重庆利爵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作为资产注入方,将所有的利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爵有限”)的100%股权资产注入鞍山合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上为《重整计划》中的资产注入的重要程序;二、依据原《重整计划》资产方已经受让的1,021.55万股股份从资产注入方应取得的资产注入对价中扣除;三、鞍山合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接受注入资产形成的资本公积的95%进行转增股份,并定向登记至资产注入方名下作为资产注入的对价;四、资产注入方(唐博、王森、黄云斌、重庆利爵机械有限公司)按照其持有利爵有限股权比例分别登记转增股份数。2019 年10 月18 日,本公司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通知,重大资产重组材料获审查通过。2019年11月12日,利爵有限100%股权变更至鞍山合成名下,成为其全资子公司,利爵有限完成工商变更登记。2019年12月3日,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申请以接受资产注入形成的资本公积的95%转增股本,并于2019年12月4日完成转增登记。
资产重组完成后重组标的资产2020年度未能完成盈利预测目标,公司起诉重组方重庆利爵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经法院调解并向法院申请将重庆利爵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拍卖所得款扣除相关费用后用以支付补偿款。2023年10月17日,第一次股权拍卖完成。本次拍卖完成后,竞拍人之一张立持有公众公司101,968,827股股份,占公众公司总股本18.1305%,成为公众公司第一大股东。
截止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56,241.5299万股,注册资本为56,241.5299万元,注册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静湖改造网点三楼,法定代表人潘跃东。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为张立先生。
截止2025年6月30日股份结构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数 | 持股比例(100%) |
| 1 | 张立 | 101,968,827.00 | 18.1305 |
| 2 | 胡芳 | 30,000,000.00 | 5.3341 |
| 3 | 王森 | 29,100,000.00 | 5.1741 |
| 4 | 黄云斌 | 22,274,014.00 | 3.9604 |
| 5 | 李晓峰 | 22,265,210.00 | 3.9589 |
| 6 | 鞍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14,157,993.00 | 2.5174 |
| 7 | 唐博 | 13,261,920.00 | 2.3580 |
| 8 | 张玉珍 | 10,562,403.00 | 1.8780 |
| 9 | 赵杨均 | 8,892,936.00 | 1.5812 |
| 10 | 其他 | 309,931,996.00 | 55.1074 |
| 合计 | 562,415,299.00 | 100.00 | |
其中限售明细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数 | 持股比例(100%) |
| 1 | 黄云斌 | 22,274,014.00 | 3.9604 |
| 合计 | 22,274,014.00 | 3.9604 | |
(二) 公司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属于生产制造行业,主要产品和服务为生产涤纶长短纤维、纺织品、服装、销售涤纶纤维长短纤维、纺织品、服装、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巨毒品);物资调剂;技术咨询服务;技术转让;出口本企业自产的印染布、化纤坯布、化纤纱、服装;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要辅原料、机械设备、仪表仪器及零备件。
(三) 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22日批准报出。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二) 持续经营
截止2025年6月30日鞍山合成公司货币资金余额2,162,224.58元,未分配利润为-768,494,237.61元,净资产为16,982,542.40元。子公司破产清算后母公司已无经营资产,将对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管理层拟采取相关措施改善财务状况、提升经营能力以维持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董事会经评价,本公司自报告期末起至少12个月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表仍然按照持续经营假设编制。
拟采取的改善持续经营能力具体措施包括:
(1)配合子公司破产管理人工作,加快子公司破产清算进程,避免相关风险进一步恶化;
(2)积极寻求资产重组、引入战略投资者改善公司财务状况。
(三)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本财务报表以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三、 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一)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 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三) 营业周期
营业周期是指企业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四) 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本公司将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一般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六) 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七) 金融工具
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1. 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1) 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等。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发生减值时或终止确认、修改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除下列情况外,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1)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2) 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本公司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
收入。
(2)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其他此类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债权投资,其中: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原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3)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本公司持有该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本公司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下列报。
权益工具投资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资产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属于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4)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亦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5)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混合合同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且其主合同不属于以上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可以将其整体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但下列情况除外:
1) 嵌入衍生工具不会对混合合同的现金流量产生重大改变。2) 在初次确定类似的混合合同是否需要分拆时,几乎不需分析就能明确其包含的嵌入衍生工具不应分拆。如嵌入贷款的提前还款权,允许持有人以接近摊余成本的金额提前偿还贷款,该提前还款权不需要分拆。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2. 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本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交易性金融负债: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在近期内出售或回购;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模式;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除外。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
在初始确认时,为了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 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 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本公司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 其他金融负债
除下列各项外,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3) 不属于本条前两类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本条第1)类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担保期内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计量。
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本公司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或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4.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在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评估其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的程度,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 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 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
(3)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即除本条(1)、(2)之外的其他情形),则根据其是否保留了对金融资产的控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 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 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本公司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1)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 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2)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2)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形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 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2) 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除非该项金融资产存在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期。对于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的金融资产,按照活跃市场的报价扣除市场参与者因承担指定期间内无法在公开市场上出售该金融资产的风险而要求获得的补偿金额后确定。活跃市场的报价包括易于且可定期从交易所、交易商、经纪人、行业集团、定价机构或监管机构等获得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报价,且能代表在公平交易基础上实际并经常发生的市场交易。
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 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本公司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全部合同资产和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以及由租赁准则规范
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应收经营租赁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和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1)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3) 如果该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信用损失准备抵减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财务担保合同,本公司在应用金融工具减值规定时,将本公司成为做出不可撤销承诺的一方之日作为初始确认日。
本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1) 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2) 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3) 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4) 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5) 本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等。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公司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2)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1)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 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 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考虑了不同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本公司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合。本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账龄组合、逾期账龄组合、合同结算周期、债务人所处行业等。相关金融工具的单项评估标准和组合信用风险特征详见相关金融工具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1)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2)对于租赁应收款项,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3)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4)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4) 减记金融资产
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7. 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2)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八) 应收账款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七)6.金融工具减值。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账款,本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 账龄组合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 |
| 关联方组合 | 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关联方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九) 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七)6.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七)6.金融工具减值。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其他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 账龄组合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 关联方组合 | 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关联方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
本公司利用账龄来评估该类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该类组合具有相同的风险特征,账龄信息能反映这类组合与应收款项到期时的偿付能力。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其他应收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十) 存货
1.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 存货类别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存货分类为:在途物资、原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消耗性生物资产等。
(2) 存货发出计价方法
取得存货时按照成本进行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
存货发出时按个别认定法计价。
(3) 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4)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
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十一) 长期股权投资
1. 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或取得自身权益工具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2.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1)成本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并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本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
本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于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本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
本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
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后,恢复确认投资收益。3.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1) 公允价值计量转权益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按照追加投资后全新的持股比例计算确定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在追加投资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 公允价值计量或权益法核算转成本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或原持有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3) 权益法核算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 成本法转权益法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5) 成本法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4. 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5.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如果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与其他参与方集体控制某项安排,并且对该安排回报具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决策,需要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时才存在,则视为本公司与其他参与方共同控制某项安排,该安排即属于合营安排。
合营安排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将该单独主体作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若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并非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该单独主体作为共同经营,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利益份额相关的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形,并综合考虑所有事实和情况后,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1)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2)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3)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4)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5)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十二)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固定资产初始计量
本公司固定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1) 外购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买价、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2) 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3) 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入账。
(4) 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3. 固定资产后续计量及处置
(1) 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本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 运输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3-8 | 5 | 11.88-31.67 |
(2) 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 固定资产的减值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本附注(十六)长期资产减值。
(4) 固定资产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十三) 借款费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3. 暂停资本化期间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4. 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十四) 使用权资产
本公司对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1.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2.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3. 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4. 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不包括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
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使用权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参照上述原则计提折旧。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具体详见本附注(十六)长期资产减值。
(十五) 无形资产与开发支出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等。
1. 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成本、注册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2. 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本公司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划分为使用寿命有限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期末,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本附注(十六)长期资产减值。
3. 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 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内部开发活动形成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仅包括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时点至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总额,对于同一项无形资产在开发过程中达到资本化条件之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支出不再进行调整。
(十六) 长期资产减值
本公司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检查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则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十七) 合同负债
本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
(十八)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1. 短期薪酬
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2. 离职后福利
离职后福利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
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
本公司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主要为参加由各地劳动及社会保障机构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本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年金计划定期缴付上述款项后,不再有其他的支付义务。3. 辞退福利辞退福利是指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接受内部退休安排的职工提供内退福利。内退福利是指,向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经本公司管理层批准自愿退出工作岗位的职工支付的工资及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本公司自内部退休安排开始之日起至职工达到正常退休年龄止,向内退职工支付内部退养福利。对于内退福利,本公司比照辞退福利进行会计处理,在符合辞退福利相关确认条件时,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确认为负债,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内退福利的精算假设变化及福利标准调整引起的差异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的其他所有职工福利。对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除上述情形外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在资产负债表日由独立精算师使用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进行精算,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十九) 预计负债
1. 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当与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重组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且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以及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则确认为预计负债。2. 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二十) 租赁负债
本公司对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包括:
1. 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后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
2.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3. 在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付款额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4. 在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付款额包括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5. 根据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折现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应当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二十一) 收入
1. 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即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根据商品和劳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产出法是根据已转移给客户的商品对于客户的价值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二十二) 合同成本
1. 合同履约成本
本公司对于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该资产根据其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是否超过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列报。
2. 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对于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 合同成本摊销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在履约义务履行的时点或按照履约义务的履约进度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4. 合同成本减值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账面价值高于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上述两项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二十三) 政府补助
1. 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根据相关政府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 政府补助的确认
对期末有证据表明公司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的,按应收金额确认政府补助。除此之外,政府补助均在实际收到时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人民币1元)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
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3. 会计处理方法本公司根据经济业务的实质,确定某一类政府补助业务应当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进行会计处理。通常情况下,本公司对于同类或类似政府补助业务只选用一种方法,且对该业务一贯地运用该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所建造或购买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收到与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借款费用;取得贷款银行提供的政策性优惠利率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四)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1.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2)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对于与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2. 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依据
公司将当期与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不包括:
(1)商誉的初始确认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2)非企业合并形成的交易或事项,且该交易或事项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3)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
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3.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企业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二十五) 租赁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1. 租赁合同的分拆
当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当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公司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租赁部分按照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非租赁部分应当按照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2. 租赁合同的合并
本公司与同一交易方或其关联方在同一时间或相近时间订立的两份或多份包含租赁的合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合并为一份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1)该两份或多份合同基于总体商业目的而订立并构成一揽子交易,若不作为整体考虑则无法理解其总体商业目的。
(2)该两份或多份合同中的某份合同的对价金额取决于其他合同的定价或履行情况。
(3)该两份或多份合同让渡的资产使用权合起来构成一项单独租赁。
3.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除应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1)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短期租赁是指不包含购买选择权且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
(2)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十四)和(二十)。
4.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会计处理
(1)租赁的分类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形的,本公司通常分类为融资租赁: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与预计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足够低,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该选择权。
3)资产的所有权虽然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收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项或多项迹象的,本公司也可能分类为融资租赁:
1)若承租人撤销租赁,撤销租赁对出租人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承担。
2)资产余值的公允价值波动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归属于承租人。
3)承租人有能力以远低于市场水平的租金继续租赁至下一期间。
(2)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
应收融资租赁款初始计量时,以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收款额包括:
1)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后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
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3)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购买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收款额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4)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收款额包括承租人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5)由承租人、与承租人有关的一方以及有经济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独立第三方向出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所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对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六) 终止经营
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归为持有待售类别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确认为终止经营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在利润表中列示。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中区别于其他资产单独列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区别于其他负债单独列示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不予相互抵销,分别作为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列示。本公司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对于当期列报的终止经营,本公司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将原来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终止经营损益列报。终止经营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本公司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将原来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持续经营损益列报。
(二十七) 债务重组
1. 作为债务人记录债务重组义务以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公司在相关资产和所清偿债务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时予以终止确认,所清偿债务账面价值与转让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公司在所清偿债务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时予以终止确认。本公司初始确认权益工具时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按照所清偿债务的公允价值计量。所清偿债务账面价值与权益工具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修改其他条款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确认和计量重组债务。
以多项资产清偿债务或者组合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公司按照前述方法确认和计量权益工具和重组债务,所清偿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权益工具和重组债务的确认金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 作为债权人记录债务重组义务
以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公司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以成本计量,其中存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使该资产达到当前位置和状态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成本。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投资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使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专业人员服务费等其他成本。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税金等其他成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方式进行的债务重组导致本公司将债权转为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的,本公司按照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计量其初始投资成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修改其他条款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确认和计量重组债权。
采用多项资产清偿债务或者组合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首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确认和计量受让的金融资产和重组债权,然后按照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比例,对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扣除受让金融资产和重组债权确认金额后的净额进行分配,并以此为基础按照前述方法分别确定各项资产的成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八) 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 会计政策变更
|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备注 |
| 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23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 (1) |
| 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23年8月21日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 (2) |
| 本公司自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财政部2024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 | (3) |
(1)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施行日”)解释17号。
执行解释17号对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 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执行暂行规定对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3)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18号”)。本公司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解释18号,执行解释18号对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 会计估计变更
本期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四、 税项
|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或征收率(%) |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 |
注:公司未正常经营,不涉及其他税种
五、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以下金额单位若未特别注明者均为人民币元,期末指2025年6月30日,期初指2025年1月1日,上期期末指2024年12月31日。)
注释1. 货币资金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库存现金 | 236.92 | 236.92 |
| 银行存款 | 2,161,987.66 | 2,805,627.86 |
| 合计 | 2,162,224.58 | 2,805,864.78 |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货币资金说明:
截止2025年6 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款项。注释2. 其他应收款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其他应收款 | 14,925,000.00 | 14,925,000.00 |
| 合计 | 14,925,000.00 | 14,925,000.00 |
(一)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1年以内 | 0 | 1,500,000.00 |
| 1-2年 | 16,500,000.00 | 15,000,000.00 |
| 小计 | 16,500,000.00 | 16,500,000.00 |
| 减:坏账准备 | 1,575,000.00 | 1,575,000.00 |
| 合计 | 14,925,000.00 | 14,925,000.00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 款项性质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资金拆借 | 16,500,000.00 | 16,500,000.00 |
| 小计 | 16,500,000.00 | 16,500,000.00 |
| 减:坏账准备 | 1,575,000.00 | 1,575,000.00 |
| 合计 | 14,925,000.00 | 14,925,000.00 |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 类别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6,500,000.00 | 100.00 | 1,575,000.00 | 9.55 | 14,925,000.00 |
| 其中:账龄组合 | 16,500,000.00 | 100.00 | 1,575,000.00 | 9.55 | 14,925,000.00 |
| 类别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合计 | 16,500,000.00 | 100.00 | 1,575,000.00 | 9.55 | 14,925,000.00 |
续:
| 类别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6,500,000.00 | 100.00 | 1,575,000.00 | 9.55 | 14,925,000.00 |
| 其中:账龄组合 | 16,500,000.00 | 100.00 | 1,575,000.00 | 9.55 | 14,925,000.00 |
| 合计 | 16,500,000.00 | 100.00 | 1,575,000.00 | 9.55 | 14,925,0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项
(1)账龄组合
| 账龄组合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1年以内 | 0.00 | 0.00 | 5% |
| 1-2年 | 16,500,000.00 | 1,575,000.00 | 10% |
| 合计 | 16,500,000.00 | 1,575,000.00 |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 期初余额 | 1,575,000.00 | 1,575,000.00 | ||
| 期初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 —转入第二阶段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本期计提 | 0.00 | 0.00 | ||
| 本期转回 | ||||
| 本期转销 | ||||
| 本期核销 | ||||
| 其他变动 | ||||
| 期末余额 | 1,575,000.00 | 1,575,000.00 |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575,000.00 | 0.00 | 1,575,000.00 | |||
| 其中:账龄组合 | 1,575,000.00 | 0.00 | 1,575,000.00 | |||
| 合计 | 1,575,000.00 | 0.00 | 1,575,000.00 | |||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
|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 贵州遵义驰宇精密机电制造有限公司 | 资金拆借 | 16,500,000.00 | 1-2年 | 100.00 | 1,575,000.00 |
| 合计 | 16,500,000.00 | 1,575,000.00 |
注释3. 长期股权投资
|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
| 对子公司投资: | 368,875,495.00 | 368,875,495.00 | ||||
| 利爵有限公司 | 368,875,495.00 | 368,875,495.00 | ||||
| 合计 | 368,875,495.00 | 368,875,495.00 | ||||
续:
| 被投资单位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 对子公司投资: | 368,875,495.00 | |||||
| 利爵有限公司 | 368,875,495.00 | |||||
| 合计 | 368,875,495.00 | |||||
注释4. 固定资产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固定资产 | 236,617.82 | 270,805.94 |
| 合计 | 236,617.82 | 270,805.94 |
(一)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 项目 | 运输工具 | 合计 |
| 一. 账面原值 | ||
| 1. 期初余额 | 270,805.94 | 270,805.94 |
| 2. 本期增加金额 | 0.00 | 0.00 |
| 购置 | ||
| 3. 本期减少金额 | ||
| 4. 期末余额 | 236,617.82 | 236,617.82 |
| 二. 累计折旧 | 51,282.18 | 51,282.18 |
| 1. 期初余额 | 17,094.06 | 17,094.06 |
| 2. 本期增加金额 | 34,188.12 | 34,188.12 |
| 本期计提 | 34,188.12 | 34,188.12 |
| 3. 本期减少金额 | ||
| 4. 期末余额 | 51,282.18 | 51,282.18 |
| 三. 减值准备 | ||
| 1. 期初余额 | ||
| 2. 本期增加金额 | ||
| 3. 本期减少金额 | ||
| 4. 期末余额 | ||
| 四. 账面价值 | ||
| 1. 期末账面价值 | 236,617.82 | 236,617.82 |
| 2. 期初账面价值 | 270,805.94 | 270,805.94 |
注释5.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370,450,495.00 | 369,625,495.00 |
| 可抵扣亏损 | 1,244,968.11 | 692,887.94 |
| 合计 | 371,695,463.11 | 370,318,382.94 |
2.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 年份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备注 |
| 2021年度 | |||
| 2022年度 | 191,949.04 | 191,949.04 | |
| 2023年度 | 445,884.17 | 445,884.17 | |
| 2024年度 | 55,054.73 | 55,054.73 | |
| 2025年度 | 552,080.17 | 552,080.17 | |
| 合计 | 1,244,968.11 | 1,244,968.11 |
注释6.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短期薪酬 | 186,894.00 | 186,894.00 | 0.00 | |
|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9,900.00 | 9,900.00 | 0.00 | |
| 辞退福利 | ||||
|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 合计 | 196,794.00 | 196,794.00 | 0.00 |
2. 短期薪酬列示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71,600.00 | 171,600.00 | 0.00 | |
| 职工福利费 | ||||
| 社会保险费 | 15,294.00 | 15,294.00 | ||
| 其中:基本医疗及生育保险费 | 4,680.00 | 4,680.00 | ||
| 补充医疗保险 | 54.00 | 54.00 | ||
| 工伤保险费 | 660.00 | 660.00 | ||
| 住房公积金 | ||||
|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
| 短期累积带薪缺勤 | ||||
| 短期利润(奖金)分享计划 | ||||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 ||||
| 其他短期薪酬 | ||||
| 合计 | 186,894.00 | 186,894.00 | 0.00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基本养老保险 | 9,600.00 | 9,600.00 | ||
| 失业保险费 | 300.00 | 300.00 | ||
| 企业年金缴费 | ||||
| 合计 | 9,900.00 | 9,900.00 |
注释7. 其他应付款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其他应付款 | 341,300.00 | 341,290.00 |
| 合计 | 341,300.00 | 341,290.00 |
注:上表中其他应付款指扣除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后的其他应付款。注释8. 股本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 股份总数 | 562,415,299.00 | 562,415,299.00 | |||||
注释9. 资本公积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75,051,937.41 | 175,051,937.41 | ||
| 其他资本公积 | 18,711,242.11 | 18,711,242.11 | ||
| 合计 | 193,763,179.52 | 193,763,179.52 |
注释10. 盈余公积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法定盈余公积 | 16,561,609.33 | 16,561,609.33 | ||
| 任意盈余公积 | 12,736,692.16 | 12,736,692.16 | ||
| 合计 | 29,298,301.49 | 29,298,301.49 |
注释11. 未分配利润
| 项目 | 本期 | 2024年度 |
| 调整前上期期末未分配利润 | -765,673,627.79 | |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765,673,627.79 | |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677,838.32 | -2,142,771.50 |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 转为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 加: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所有者权益其他内部结转 |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768,494,237.61 | -767,816,399.29 |
注释12. 管理费用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年同期发生额 |
| 业务招待费 | 85,946.37 | 422,906.63 |
| 职工薪酬 | 186,894.00 | 89,094.00 |
| 差旅费 | 61,346.85 | 60,547.69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年同期发生额 |
| 办公费 | 2,140.83 | 47,995.62 |
| 车辆保险费 | 0.00 | 0.00 |
| 固定资产折旧 | 34,188.12 | 0.00 |
| 审计费 | 169,000.00 | 10,000.00 |
| 诉讼费 | 120,800.00 | 0.00 |
| 印花税 | 0.00 | 0.00 |
| 修理费 | 0.00 | |
| 其他 | 18,667.83 | 40,729.41 |
| 合计 | 678,984.00 | 671,273.35 |
注释13. 财务费用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年同期发生额 |
| 利息支出 | ||
| 减:利息收入 | 1,145.68 | 3,518.24 |
| 银行手续费 | 0.00 | 0.00 |
| 合计 | -1,145.68 | -3,518.24 |
注释14. 信用减值损失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年同期发生额 |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0.00 | 0.00 |
| 合计 | 0.00 | 0.00 |
上表中,损失以“-”号填列。注释15. 所得税费用
1.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 利润总额 | -677,838.32 |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影响 |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 所得税费用 | 0.00 |
注释16. 现金流量表附注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年同期发生额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年同期发生额 |
| 往来款 | ||
| 法院退还诉讼费 | ||
| 其他 | 1,145.68 | 3,518.24 |
| 合计 | 1,145.68 | 3,518.24 |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年同期发生额 |
| 业务招待费 | 85,946.37 | 0.00 |
| 差旅费 | 61,346.85 | |
| 办公费 | 2,140.83 | |
| 审计费 | 169,000.00 | |
| 诉讼费 | 120,800.00 | |
| 其他 | 18,657.83 | |
| 合计 | 457,891.88 | 0.00 |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年同期发生额 |
| 资金拆借 | 0.00 | 1,500,000.00 |
| 其他 | 0.00 | 45,000.00 |
| 合计 | 0.00 | 1,545,000.00 |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年同期发生额 |
| 合计 | 0.00 | 0.00 |
注释17.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年同期发生额 |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净利润 | -677,838.32 | -667,755.11 |
| 加:信用减值损失 | 0.00 | |
| 资产减值准备 | ||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34,188.12 | 0.00 |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
| 无形资产摊销 |
|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年同期发生额 |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 (收益以“-”号填列) |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145.67 | -3,518.24 |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 其他 | 1,155.67 | 585,751.5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43,640.20 | -85,521.76 |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 债务转为资本 |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 当期新增使用权资产 |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2,162,224.58 | 3,681,397.11 |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2,805,864.78 | 4,923,759.38 |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43,640.20 | -1,242,362.27 |
注:其他为上年度个人所得税代扣金额与实缴金额差本期调整。2.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一、现金 | 2,162,224.58 | 2,805,864.78 |
| 其中:库存现金 | 236.92 | 236.92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2,161,987.66 | 2,805,627.86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 二、现金等价物 |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162,224.58 | 2,805,864.78 |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注释18.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无。
六、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披露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应付款项。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一) 金融工具产生的各类风险
1.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管理层已制定适当的信用政策,并且不断监察信用风险的敞口。
本公司其他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其他应收款,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于交易对手违约,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本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国有控股银行和其他大中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管理层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本公司的政策是根据各知名金融机构的市场信誉、经营规模及财务背景来控制存放当中的存款金额,以限制对任何单个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金额。
作为本公司信用风险资产管理的一部分,本公司利用账龄来评估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减值损失。本公司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涉及大量客户,账龄信息可以反映这些客户对于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偿付能力和坏账风险。本公司根据历史数据计算不同账龄期间的历史实际坏账率,并考虑了当前及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如国家GDP增速、基建投资总额、国家货币政策等前瞻性信息进行调整得出预期损失率。对于长期应收款,本公司综合考虑结算期、合同约定付款期、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和债务人所处行业的经济形势,并考虑上述前瞻性信息进行调整后对于预期信用损失进行合理评估。
截止2025年6月30日,相关资产的账面余额与预期信用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 项目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 其他应收款 | 16,500,000.00 | 1,575,000.00 |
| 合计 | 16,500,000.00 | 1,575,000.00 |
2.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下属成员企业各自负责其现金流量预测。公司下属财务部门基于各成员企业的现金流量预测结果,在公司层面持续监控公司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同时持续监控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此外,本公司与主要业务往来银行订立融资额度授信协议,为本公司履行与商业票据相关的义务提供支持。
截止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金融负债和表外担保项目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合同剩余期限
列示如下:
| 项目 | 期末余额 | ||||||
| 即时偿还 | 1个月以内 | 1-3个月 | 3个月-1年 | 1-5年 | 5年以上 | 合计 | |
| 其他应付款 | 341,300.00 | 341,300.00 | |||||
| 合计 | 341,300.00 | 341,300.00 | |||||
3. 市场风险不涉及
七、 公允价值
截止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无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八、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一) 本企业第一大股东
| 自然人姓名 | 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 |
| 张立 | 18.1305 |
截止2025年6月30日,自然人张立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二) 其他关联方
|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关联方关系 |
| 重庆飞斯特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本公司应付关联方款项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其他应付款 | 101,000.00 | 101,000.00 | |
| 重庆飞斯特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101,000.00 | 101,000.00 |
九、 承诺及或有事项
(一) 重要承诺事项
除三.二.(四)已披露内容外,本公司不存在其他需要披露的重要承诺事项。
(二)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十、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一)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1、子公司利爵有限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2025年2月21日,法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大足支行、重庆戴维雷登摩托车制造有限公司对利爵有限的破产清算申请。
公司全资子公司利爵有限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详细情况如下:
2023年10月19日,鞍山合成收到全资子公司利爵有限微信照片转来的《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通知书》((2023)渝05破申671号)及《传票》,重庆戴维雷登摩托车制造有限公司以利爵有限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利爵有限进行破产清算。
2024年12月24日,经申请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大足支行(简称农行大足支行)申请,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以被申请人利爵有限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决定将被执行人为利爵有限的执行案件[案号:(2022)渝0111执3360号]移送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破产清算审查。
2025年2月21日,公司收到利爵有限转来的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4)渝05破申827号)扫描件。法院裁定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大足支行、重庆戴维雷登摩托车制造有限公司对利爵有限的破产清算申请。
2025年3月 10日,公司收到利爵有限转来的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通知书》((2025)渝 05 破66号)及《公告》((2025)渝 05 破 66号)两份文书的扫描件。法院于2025年2月24日指定重庆捷讯律师事务所担任利爵有限管理人。另外,法院定于2025年5月7日09时30 分在重庆破产法庭(办公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街道花半里3号)第三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利爵有限的债权人应在2025年4月26日前,向利爵有限管理人重庆捷讯律师事务所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2025年5月7日,于重庆破产法庭第三法庭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上述事项将对公司经营状况产生较大影响。
2、对外借款无法按期收回,已判决
本公司向贵州遵义驰宇精密机电制造有限公司的资金拆出1,650万元,按照借款协议对方应在2024年11月29日前还款,对方未按期偿还,本公司对贵州遵义驰宇精密机电制造有限公司提起诉讼(案件号:(2024)辽0302民初9986号)并提请诉前财产保全,查封被申请人贵州遵义驰宇精密机电制造有限公司名下黔(2021)遵义市不动产权第0019492号、黔(2021)遵义市不动产权第0019494号、黔(2021)遵义市不动产权第0019495号、黔(2021)遵义市不动产权第0019496号、黔(2021)遵义市不动产权第0019488号、黔(2021)遵义市不动产权第0019489号、黔(2021)遵义市不动产权第0019490号、黔(2021)遵义市不动产权第0019491号房产八处,房产总价值以1,650.00万元为限。根据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2024)辽0302 财保17 号《民事裁定书》,法院查封已于2024 年12 月11 日执行,该案件于2025年3月7日开庭审理,公司于2025年6月3日收到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2024)0302民初9986号《民事判决书》(详见公司2025年6月4日披露的2025-021号公告)。
(二) 利润分配情况
无
(三)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无
十一、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鞍山合成2019年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后,标的公司利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爵有限)因受市场因素以及原实际控制人黄云斌先生逝世等多重因素影响未能完成2020年业绩承诺目标。鞍山合成因重组方未能履行现金补偿义务提起诉讼并经民事调解于2023年将原控股股东重庆利爵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持有的鞍山合成股票拍卖,收购人张立成为鞍山合成公司第一大股东,重庆利爵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不再是公司控股股东。目前,鞍山合成子公司利爵有限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且于2025年2月被法院裁定受理,主业已处于多年停顿状态,子公司利爵有限银行账户、存货以及重要固定资产已被拍卖或冻结,财务状况已严重恶化。截止2025年6月30日鞍山合成公司货币资金余额2,162,224.58元,未分配利润为-768,494237.619元,净资产为16,982,542.40元。子公司破产清算后母公司已无经营资产,对生产经营将产生重大影响。
十二、 补充资料
(一) 非经常性损益
无
(二)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91% | -0.0012 | -0.0012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91% | -0.0012 | -0.0012 |
鞍山合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件Ⅰ 会计信息调整及差异情况
一、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差错更正等情况
(一)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其他原因 √不适用
(二)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单位:元
| 项目 | 金额 |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 0 |
| 减:所得税影响数 | 0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0 |
|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0 |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附件Ⅱ 融资情况
一、 报告期内的普通股股票发行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 报告期内的股票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存续至报告期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存续至本期的债券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存续至本期的可转换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