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海普天”)于2025年12月24日以书面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12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7名。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经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根据集团公司年审工作要求及上海普天自身业务需求,2025年公司重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拟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25-030)。
2、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为积极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资〔2025〕101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
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临2025-031)。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
弃权0票。董事会要求公司做好会议的筹备工作和各项议案的准备工作,并适时发布召开股东会的公告。
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5年12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