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积极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资〔2025〕101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进一步推动公司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基本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5]100Z1081号),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口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36,552,649.76 元,盈余公积为 109,568,254.47 元(其中:法定盈余公积为103,548,864.42元),资本公积为649,942,198.64 元(其中: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为613,043,958.01元)。
根据《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109,568,254.47元和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613,043,958.01 元,两项合计722,612,212.48元,用于弥补母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31 日的累计亏损。本次公积金弥补亏损以母公司2024 年年末未分配利润负数弥补至零为限。
二、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弥补亏损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母公司截至 2024 年12 月31 日的盈余公积减少至 0 元,资本公积减少至 122,957,803.35 元,母公司财务报表口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0。
2、公司通过实施本次公积金弥补亏损,将有效改善公司权益结构,进一步推动公司符
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便于公司后续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
三、审议程序
公司2025年12月22日召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同意母公司使用盈余公积和资本公积弥补亏损。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