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中船防务证券简称:600685公告编号:2025-048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鉴于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船财务”)签订的《2025年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履行完毕,本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与中船财务签署《2026年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以规管公司及子公司(以下合称“本集团”)与中船财务之间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金融服务业务。
?交易限额
| (a) | (1)每日最高存款余额 | 2,170,000万元 |
| (2)累计年度存款利息额度 | 21,420万元 | |
| (b) | (1)每日最高贷款余额 | 230,000万元 |
| (2)累计年度贷款利息额度 | 4,200万元 | |
| (c) | (1)其他及银行授信最高额度 | 680,600万元 |
| (2)累计年度金融手续费额度 | 810万元 | |
| (d) | 每日最高远期结售汇等外汇服务余额 | 800,000万元 |
| 协议有效期 | 1年 | |
| 存款利率范围 | 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存款利率标准,该利率应不会比独立第三方提供之条件逊色。 | |
| 贷款利率范围 | 按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标准,该等利率应不会比独立第三方借贷方提供之条件逊色。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2025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2026年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预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提高资金使用及结算效率、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根据本集团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与需求,本集团需要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发生关联金融服务业务。
由于公司《2025年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将于2025年12月31日履行完毕,本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与中船财务签署《2026年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以规管本集团与中船财务之间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金融服务业务。
二、交易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 财务公司名称 | 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 企业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5100027155G |
| 注册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1号2层、3层、6层 |
| 法定代表人 | 金胜 |
| 注册资本 | 1,000,000万元人民币 |
| 成立时间 | 1997年7月8日 |
| 经营范围 | 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从事套期保值类衍生产品交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业务。 |
| (财务)公司与上市公司关系 | ?与上市公司受同一控制人控制,具体关系: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他:____________ |
| 财务公司实际控制人 |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 |
(二)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人民币亿元)
| 2024年12月31日 | 2025年6月30日 | |
| 资产总额 | 2,651.02 | 2,487.31 |
| 负债总额 | 2,441.46 | 2,275.94 |
| 净资产 | 209.56 | 211.37 |
| 2024年度 | 2025年1-6月 | |
| 营业收入 | 25.26 | 10.98 |
| 净利润 | 14.61 | 8.41 |
三、原协议执行情况?首次签订?非首次签订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024年度 | 2025年1-6月 | |
| 年末中船财务吸收存款余额 | 24,021,731 | 22,387,854 |
| 年末中船财务发放贷款余额 | 7,323,234 | 7,048,467 |
| 本集团在中船财务最高存款额度 | 1,665,000 | 1,870,000 |
| 年初本集团在中船财务存款金额 | 1,454,672 | 1,304,034 |
| 期末本集团在中船财务存款金额 | 1,304,034 | 1,491,113 |
| 本集团在中船财务最高存款金额 | 1,454,672 | 1,491,113 |
| 本集团在中船财务存款利率范围 | 0.75%-3.3% | 0.65%-3.3% |
| 本集团在中船财务最高贷款额度 | 180,000 | 180,000 |
| 年初本集团在中船财务贷款金额 | 5,000 | 30,500 |
| 期末本集团在中船财务贷款金额 | 30,500 | 30,500 |
| 本集团在中船财务最高贷款金额 | 30,500 | 30,500 |
| 本集团在中船财务贷款利率范围 | 1.95%-2.15% | 1.95%-1.95% |
| 本集团向中船财务支付最高存款利息额度 | 25,100 | 33,900 |
| 本集团向中船财务累计支付存款利息金额 | 18,947 | 9,865 |
| 本集团向中船财务支付最高贷款利息额度 | 4,300 | 4,300 |
| 本集团向中船财务累计支付贷款利息金额 | 151 | 297 |
| 本集团在中船财务最高其他及银行授信额度 | 723,600 | 723,600 |
| 本集团在中船财务其他及银行授信金额 | 109,881 | 152,273 |
| 本集团向中船财务支付最高金融手续费额度 | 810 | 810 |
| 本集团向中船财务累计支付金融手续费金额 | 94 | 73 |
| 本集团在中船财务最高远期结售汇等外汇服务额度 | 300,000 | 450,000 |
| 本集团在中船财务最高远期结售汇等外汇服务金额 | 292,388 | 378,866 |
注:2024年度中船财务向本集团提供的金融服务业务交易限额,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披露的《中船防务关于公司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2024年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2025年度中船财务向本集团提供的金融服务业务交易限额,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9月28日披露的《中船防务关于公司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2025年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四、《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框架协议内容
根据《2026年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中船财务向本集团提供的金融服务业务范围如下:
(a)存款服务:本集团在中船财务开立存款账户,中船财务为本集团提供多种存款业务类型,包括活期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和协定存款等;
(b)贷款服务:中船财务将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内,按照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要求、结合自身经营原则和信贷政策,全力支持本集团业务发展中的资金需求,设计科学合理的融资方案,为本集团提供贷款服务。对于符合中船财务贷款条件的业务申请,同等条件下本集团可优先办理;
(c)其他及银行授信服务:中船财务为本集团提供收付款服务、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等。中船财务在综合评价本集团的经营管理及风险情况的基础上,为本集团核定综合授信额度,并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对本集团在有关经济活动中可能产生的赔偿、支付责任做出的保证,包括贷款、贸易融资、票据融资、各项垫款等表内业务,以及票据承兑、保函、未使用的不可撤销的贷款承诺等表外业务;
(d)远期结售汇等外汇服务,中船财务将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内,为本集团提供各类远期结售汇等外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即期结售汇、人民币外汇掉期、外汇买卖等,以及其他与外汇相关的辅助服务。本集团与中船财务协商签订远期结售汇等合同,约定将来结算时的人民币兑外汇币种、金额、汇率以及交割期限。
(二)定价依据
该等交易应在本集团日常业务中、按公平的原则以一般商业条款进行(若没有或没有足够的其它交易作为比较以决定双方交易是否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则按对本集团不会比独立第三方提供或享有(视适用者而定)之条件逊色的条款进行),该等交易应对股东而言应为公平合理。双方应就该等交易签订协议,而在协议中应明述定价基准。
对于上述(a),中船财务吸收本集团存款的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存款利率标准,该利率应不会比独立第三方提供之条件逊色。
对于上述(b),本集团向中船财务借款按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标准,该等利率应不会比独立第三方借贷方提供之条件逊色。
对于上述(c),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收费标准;本集团在中船财务办理银行授信的金融手续费标准应不会比独立第三方的授信提供之条件逊色。
对于上述(d),本集团在中船财务办理远期结售汇等外汇业务手续费标准应不会比独立第三方收费条件逊色。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中船财务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中船财务发生的关联金融服务业务均为满足本集团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
在日常交易过程中,本公司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全独立决策,不受关联方控制,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中船财务构成依赖。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该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关于公司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2026年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预案》经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四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在董事会审议前述议案时回避表决。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