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于2025年10月11日以传真或送达的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25年10月21日下午在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6人,实到6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本次会议议题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决议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决议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审议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82条的规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对公司编制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一)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章程》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三)在公司监事会审议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提出审议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诺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