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百集团(600693)_公司公告_东百集团: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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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百集团: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11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东百集团股票代码:600693

信息披露义务人: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住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闽江大道

号中联滨江大厦

商务办公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树汤路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一:施章峰住所及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二:施霞住所及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

2025年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包括其一致行动人)在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百集团”)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东百集团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第一节释义 ...... 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 8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 9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1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 12

第七节备查文件 ...... 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4

附表: ...... 15

第一节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东百集团、上市公司、公司

东百集团、上市公司、公司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丰琪投资、控股股东、信息披露义务人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施霞女士
本次权益变动、权益变动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东百集团股份25,951,900股,占东百集团总股本的2.98%。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施霞女士合计持有的东百集团股份的比例由62.98%变为60.00%。
本报告书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总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是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住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闽江大道92号中联滨江大厦6层19商务办公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树汤路96号法定代表人:施霞注册资本:42,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0691933968L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自然人独资)经营范围:对商业的投资营业期限:2009-07-24至无固定期限主要股东:施文义先生持有丰琪投资100%股权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施霞女士担任丰琪投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施霞女士基本情况详见本节“(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有关内容。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一姓名:施章峰性别:男国籍:中国(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号码:V134****

住所及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二姓名:施霞性别:女国籍:中国(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号码:V134****住所及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施霞女士主要担任丰琪投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职务。

二、股权结构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丰琪投资持有公司50.31%的股权,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施文义先生直接持有丰琪投资100%股权,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并担任公司董事长、总裁。公司与控股股东丰琪投资、实际控制人施文义先生的股权关系结构图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丰琪投资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姓名

姓名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施霞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中国(香港永久性居民)福州市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境内外上市公司5.00%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东百集团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00%的情况。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丰琪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施文义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施霞女士为施文义先生的子女,施霞女士同时担任丰琪投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丰琪投资与施章峰先生、施霞女士互为一致行动关系。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信息披露义务人丰琪投资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东百集团股份。

二、未来12个月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丰琪投资承诺,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3个月内不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基于自身需求和市场环境合理安排减持计划,未来12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且达到信息披露标准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25年12月9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丰琪投资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东百集团股份25,951,900股,占东百集团总股本的比例为2.98%。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来源为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及认购东百集团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取得。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变动时间变动方式变动数量变动比例
丰琪投资2025年12月9日集中竞价-25,951,9002.98%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丰琪投资直接持有公司

53.30%的股份,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施霞女士合计持有公司

62.98%的股份,相关股份性质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权益变动后,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由

62.98%变为

60.00%,具体如下:

单位:股

序号股东名称本次权益变动前变动数量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1丰琪投资463,611,50353.30%-25,951,900437,659,60350.31%
2施章峰62,837,3387.22%062,837,3387.22%
3施霞21,410,7582.46%021,410,7582.46%
合计547,859,59962.98%-25,951,900521,907,69960.00%

注:上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的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施霞女士所持公司股

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除部分股份存在质押外,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情况。具体质押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累计质押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丰琪投资437,659,60350.31%318,760,00072.83%36.65%
2施章峰62,837,3387.22%25,000,00039.79%2.87%
3施霞21,410,7582.46%14,980,00069.96%1.72%
合计521,907,69960.00%358,740,00068.74%41.24%

注:上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外(见本报告书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有关内容),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东百集团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上述备查文件于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备置于东百集团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八一七路

号东百大厦

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施霞
日期:年月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一:施章峰
日期:年月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二:施霞
日期:年月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福建省福州市
股票简称东百集团股票代码60069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住所福建省福州市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施章峰、施霞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含一致行动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东百集团A股股票持股数量:547,859,599股持股比例:62.98%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含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东百集团A股股票持股数量:521,907,699股持股比例:60.00%本次权益变动数量:25,951,900股本次权益变动比例:2.98%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2025年12月9日方式: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
是否已充分披露是?否?

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不适用√(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否√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外,不存在其他买卖东百集团股票情况。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否√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否√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否?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否?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系《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施霞
日期:年月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一:施章峰
日期:年月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二:施霞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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