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2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长春市飞跃路2686号,本公司六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211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54,218,308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34.0806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副董事长、总经理赵首沣主持。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管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A股 | 53,871,508 | 99.3603 | 323,500 | 0.5966 | 23,300 | 0.0431 |
2、议案名称: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A股 | 53,878,508 | 99.3732 | 311,000 | 0.5736 | 28,800 | 0.0532 |
3、议案名称: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A股 | 53,904,608 | 99.4214 | 288,900 | 0.5328 | 24,800 | 0.0458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1 | 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6,451,296 | 94.8985 | 323,500 | 4.7586 | 23,300 | 0.3429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序号1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吉林开晟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欣、袁丽萍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会议由吉林开晟律师事务所王欣、袁丽萍二位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股东会规则》等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特此公告。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7日?上网公告文件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